立法院日前通过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终身管制退役将领与卸任政务官,不得参加大陆党政军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举办的庆典或活动,且不得有向象微大陆政权的旗微歌行礼唱颂等“妨害国家尊严”行为,管制不仅限于大陆地区,情节重大可剥夺月退俸、领一次退者最高可处1000万罚锾,甚至可以追回退休俸。
1989年亚银年会在北京举行,当时的李登辉总统打破旧有政策框架,派出财政部长郭婉容率团参加。在开幕典礼上,郭婉容及团员一样在〈义勇军进行曲〉中起立,20年前我们的官员有这样的坦然气度,现在的蔡政府却连退休将官都管得死紧,真要有机会参加在大陆举行的国际活动时,我们是要放弃参与,见了对方旗歌就闪得远远的吗?恐怕连大陆也没想到自己的旗歌成了致命武器吧。
蔡政府打着台湾民主捍卫者的旗号,却一步步做着滥权扩权残害民主的行径,这并非杞人忧天,而这一切被隐藏在恐中情绪下,得不到一个公正的是非。有人也许看到和大陆太接近的退将受惩觉得很爽,却看不到这是对台湾人民整体自由权利的侵犯。他们对着退将而来,你没有说话;他们对着卸任官员而来,你没有说话;他们对着媒体而来,你没有说话。最终你会发现,你已不能说话。
二战前的德国宗教领袖马丁‧尼莫拉,在波士顿犹太人大屠杀纪念碑写下:“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然后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向我来,已经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尼莫拉这段忏悔,刻印了在自扫门前雪的冷漠自保下,集权如何一步步把人民踩在脚下,最终造成生灵涂炭的世纪悲剧。不要以为那只是历史遥远的特例,人民必须对执政者始终心怀警惕,因为执政者拥有太多工具和巧门,可以悄悄地一块块拿走人民合宪合法的自由与权利。
绿营的用意是警告并惩罚那些和大陆唱和的退将与卸任官员,的确,这种行为在台湾民众看来观感不佳,但就宪法保障人民思想行为自由的精神,他们在结束公职、完成对国家的义务后,以退休之身为什么没有自行选择行为倾向的权利?也许这种亲中的行为会被大部分台湾民众唾弃,但选择被唾弃也是他们的自由。而且如果同样是犯行,为什么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而只是管退将与前高官?同样是主张变更国体,为什么主张台独就是英雄,主张统一就没有信仰与表达的权力,还要受到剥夺财产的惩罚?真正的自由,是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不是只有和当权者同调的话才有说话的权利,否则和昔日的威权体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你以为你是小老百姓,这事跟你没关系,或者觉得整整那些老将高官也挺好的,请想想尼莫拉的忏悔文,再想想如果这只是一段过程的第一步,再继续下去结果会不会很可怕?
宪法保障每个人自由思想与言论的权力,只要不采暴力胁迫手段,每个人都有相等的人身行动、信仰与表达自由,现行法律对退将及卸任高官有赴大陆的时间管制,那是基于避免国家情资外泄,但终身不准人家去大陆参加政治相关活动或对其政权象征行礼,已经不是涉及情资泄密问题,而是以“妨害国家尊严”为罪名,请问,宪法和法律哪条有这个罪名?蔡政府在宪法之外给自己开外挂,提着尚方宝剑威吓退将及前高官不得动弹,削切的不只是这些人的自由人权,而是把台湾所有人的自由都砍掉了一大块。
而且,条文中禁止的范围广泛、定义模糊,简直包山包海。大陆党政军控制各层面,到任何一个学校参访都有国旗飘扬,交流活动请长官致辞也是惯例,贸易展酒会举杯同祝国运昌隆更是礼仪,那算不算得上足以妨害国家尊严到追讨千万让人倾家荡产的地步?
来源: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