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放在家里孤芳自赏,就要敢于抛头露脸。从前出版书,顶多在报章杂志刊登广告,上电台电视宣传。如今,好像没有“新书发布会”就不够昭告天下,最好作者还能自带流量,做产品经理呢。我不介意这样的变化,我早已经把教授的课程当成产品来打磨交付。
被“逼出”我的“真节目”,产品上线,那个“伪视频”不知何时被YouTube停权删除了。
避疫在家整整两个月足不出户,我最大的突破,是开始做播客(Podcast),上传YouTube。
结果,点赞的人多了,反而增加了那个视频的观看次数。
我一边摸索,同时也思考:人人都能做“自媒体”(We Media)的时代,我们如何受到影响?我的职业能从其中学到什么?接下来打算写几篇文章,谈谈自媒体的迷思和我梳理的产品思维、用户思维和市场思维等等,或许有助于读者回顾自己的工作,构想未来的发展。
好吧。与其让劣质品充斥流传,不如我自己来做作者献声的真节目。
我琢磨了很久,要不要在那个视频下留言,告诉制作者,这样的“转述”让人听了很不舒服?明明是一篇暖洋洋的文章,被“输出”成冷冰冰的声音,没有意思呀!
我打开链接,机器朗读,搭配网上采集的苏东坡图像,内容是陈文茜小姐为我的书写的新序文,粗糙,而且多处读错。这是不是走在版权保护的边缘?“助推”我的书,还是适得其反呢?
一位读者告诉我,在网上看到一个《陪你去看苏东坡》的视频,问我是不是我做的?
以前由政府和财团等有权有钱的组织掌控出版和影音发布,现在有了互联网和移动通信设备,大大降低了成本和技能的门槛,谁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不需要妙笔生花;不需要字正腔圆;不需要靓丽帅气,只要你敢发表,只要有人阅读/收听/观看,你就是作家/主播/网红/KOL(Key Opinion Leader)!然后,流量带来的红利就能转成真金白银……许多“自媒体人”的梦想由此起飞。
只要在某种平台或场域公布消息,就具有媒体的性质。面簿、微信、推特、微博、IG……电子媒介让自媒体处处闪亮。可能你会想:我只是随手拍照上传,分享我今天晚餐吃什么而已。哦哦,这就是“内容营销”啊!你的食物图像就是“内容”,即使你没有获利,你赚取的点赞,就是所得。为了让观者喜欢,你重视摆盘,或者还设置了专门针对拍摄食物照片的APP。你剪裁、修饰图像,本来很简单的动机,加了一些工序,就有了“经营”的意味。如果你还想因此累积“粉丝”、为餐馆食品代言,显示个人具有摄影技术,“销售”便随之而来。
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认为“媒介即消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图文、声音、图像各自有传达消息的强项。我写博客,做播客,后制影音,证明了他的观点,也逐渐发现“作品”向“产品”的倾斜。
想归想,不能阻止别人不做。只能在面簿公告,说明这个视频和我无关,也和出版社无关。
自媒体渴求被看见、被散布的天生性质,使得“作品”和“产品”的界线模糊了。
不是啊。
不过,自媒体渴求被看见、被散布的天生性质,使得“作品”和“产品”的界线模糊了。一些写作者会自称做的是“文创”(文化创意),用广告文案的形式书写,接受“量身定制”的邀稿,宛如“为情造文”,但是并不妨碍内涵品质。
“产品”的概念比“作品”还富有对象性和设计感。我们说“创造作品”“制造产品”,似乎“作品”比“产品”还具艺术价值。对一个作家说“你的作品很受欢迎”,他必然高兴;说“你的产品……”,可能会被翻白眼吧?
《陪你去看苏东坡》出版以后,引起了大量的关注,热销万本所带来的读者,扩大了我的网络社群范围。从中学生到乐龄人士;从加拿大到印尼。有的说感动;有的说感谢;还有的说从我的书得到精神疗愈……这些,都是我始料未及。
动力来源,是一个“伪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