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56岁)则在昨天获准暂缓服刑,直至最高法院上诉庭有了最终定夺为止。
就此,律师反驳说:“这绝对不是什么战略考量,而是一名母亲为了家庭尤其是长子做出的决定。”
周英汉说,他也要提交法律问题,但得先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批准。由于他没有律师代表,必须自己准备,所以申请暂缓服刑。
高庭本月7日对本案的判决,推翻了一个沿用40多年的判例,总检察署因此认为案件涉及攸关公众利益的法律问题,即一家公司或机构的董事或管理层人员若受托掌管财物时,是否符合“职业代理人”的定义。控方已在本月10日把案件提呈最高法院上诉庭。
陈绍云明天开始服刑 三司令她遵守三条件
三司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陈绍云明天开始服刑,但下令她必须遵守三个条件:一、若最高法院上诉庭接纳控方的立场恢复她原有较重的刑罚,那她得第二次入狱补足剩下的刑期;二、她获释后在等待最高法院上诉庭判决期间,须交出护照不得出国;三、不能以已服刑为由,称自己遭受偏见。
陈绍云(41岁)与城市丰收创会牧师康希(52岁)、康希副手陈一平牧师(44岁)、传教计划执行员黄玉音(40岁),以及时任管委会成员林岭恒(49岁),五人预料明天会先到国家法院报到,接着才被送往监狱。
控方不仅极力反对陈绍云的申请,还促请法官让她延至最高法院上诉庭有了裁决后才开始服刑。
陈绍云的丈夫为了工作,原定6月带着三个孩子移居美国,但他们将提前在下个月启程,所以她希望能早点服刑,以便尽早到美国跟家人团聚。周英汉则要提交法律问题,但得先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批准。由于他没有律师代表,必须自己准备,所以申请暂缓服刑。
原定6月开始服刑的城市丰收教会前财务经理陈绍云昨天申请提早入狱,希望能尽早到美国与家人团聚,却遭控方强烈反对。这项申请最终获准,她将于明天和康希等另外四名被告一起入狱。
陈绍云早前要求延后两个月才开始服刑,好让她有时间处理私事。
不过她昨天通过代表律师谢振伟告诉三司,情况起了一些变化。她的丈夫为了工作原定6月带着三个孩子移居美国,但他们将提前在下个月启程,所以她希望能早点服刑,以便尽早到美国跟家人团聚。
与此同时,周英汉也申请在候审期间到澳大利亚见妻女,以便让妻子帮他准备文件,并且探望患强迫症的女儿。他的出国申请被三司驳回。
由三名法官赵锡燊、吴必理和陈成安组成的高庭三司本月7日以二对一裁决,把康希等六名被告面对的严重失信罪改为一般失信罪,六人的刑罚因此大幅度减轻。
律师也透露,陈绍云13岁的大儿子过去几年来在母亲受审期间情况不佳,得接受精神治疗,极需母亲照料。
罪行最轻的陈绍云从监禁21个月减至七个月;周英汉从六年减为三年四个月。其余四名被告中,康希刑罚最重坐牢三年半,陈一平、黄玉音和林岭恒则坐牢介于一年半至三年两个月。
他也对那些为他的行为感到失望和受伤的教会会员、教徒和公众表示抱歉。他现在的处境都是因为过去做了不明智的决定,他为自己的错误感到后悔,恳求大家原谅。
此外主控官指出,陈绍云提出申请是出于“战略考量”,好让她能以已服完刑为由做出对她有利的陈词,影响最高法院上诉庭的判决。
康希昨晚发出约一页长的声明说,自高庭发表裁决以来,过去几个星期他深刻自我反省后,已接受了前方的路,因此将如期从明天开始入狱服刑。
主控官王守仁副检察司解释说,若陈绍云提前入狱,很可能在最高法院上诉庭裁决出炉前已获释,到时她可能已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