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午夜,阿里载着两岁儿以及总值62万4036元的货币,被告截停阿里的车、砸碎车窗抢走车钥匙,威胁阿里下车狂殴他然后抢走巨款。阿里的两岁儿子目睹这一切。九男干案得手后迅速逃之夭夭,七人逃回马国。
为避免嫌疑,维尼瓦拉和萨拉瓦纳则和其他共谋还偷了一辆新加坡注册的轿车,以便干案后快速离开现场,他们也带上铁撬当武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9月05日的《新明日报》。
今早,另三名被告是被塞尔凡(Selvam)、维尼瓦拉(Vekneswaran)和萨拉瓦纳(Saravanak)被判刑,而另3人潜逃在外。
11月3日傍晚,塞尔凡开一辆车从马国进入新加坡。为避免让人起疑,塞尔凡还带未婚妻一同干案,但却对她谎称,只是要邀请新加坡的好友参加他们的婚宴,未婚妻因此要答应了。
为筹钱办婚礼,准新郎向好友借钱,怎料对方建议他一起去抢钱币商,结果被判坐牢5年9个月,外加12鞭。
安纳杜莱掌握钱币商阿里从机场回家的路线,并事先准备几辆电单车和汽车。
此外,被告在干案时还使用暴力,导致当时只有两岁的小孩必须亲眼目睹事发经过。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2014年11月5日凌晨约1时,在阿裕尼弯第110座组屋停车场,9男精密策划打抢钱币商,三度观察行踪,四度企图下手,第五次成功抢走60万元。案件涉及9名男子,3人被控上法庭并判刑,包括安纳杜莱(43岁)、塔查纳(29岁)和拉维(28岁)。
法官最后判被塞尔凡判坐牢5年9个月,外加12鞭,维尼瓦拉和萨拉瓦纳则被判坐牢7年,外加12鞭。
案情显示,被告塞尔凡是一名准新郎,因需钱筹备婚礼向好友拉维借钱。拉维建议塞尔凡参与抢劫钱币商,塞尔凡答应将赃物运送出新加坡。法官下判时表示,抢劫案精密筹划、涉及的数目不小,因此比一般的抢劫案更严重。
根据案情,九名男子三次专程从马国来新加坡跟踪受害者,了解运钱行踪,最后在2014年11月5日凌晨抢走钱币兑换商阿里(36岁)总值达62万4036元的各国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