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这项计划者,可依据最年轻屋主的年龄,选择保留不同年限的屋契。其中,首批剩余屋契到期的单位须在2030年把组屋还给政府。

若剩余屋契未到期 屋主离世不必担忧

该计划改进的第一年,选择保留最短15年屋契的屋主,须在2030年把组屋还给政府。

黄循财说,政府可透过不同方式处理这些组屋单位。他举例,政府目前已有出售屋契较短的二房式灵活单位给年长者。

卖屋契所得会用来填补屋主的公积金退休户头,为年长者提供每月固定入息,还有一笔一次过发出的现金。

首批将部分屋契卖回给政府的较短屋契组屋单位预计再过十几年就须归还政府。政府已着手探讨如何处理这类组屋单位,包括考虑再出租、出售,以及将这类屋契较短的三房式或四房式组屋卖给乐龄人士居住的可能性。

政府之后在2015年改进屋契回购计划,让年长者可根据需求灵活选择所要保留的屋契年限,介于15年至35年。

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昨天(11月9日)在《联合早报》主办的“善用组屋,安稳退休”第五场讲解会上回答公众提问时分享了政府目前对处理这些屋契较短的组屋有哪些想法。

政府最初推出屋契回购计划时,年长者只能选择保留30年屋契,如果屋主没有提早归还组屋,首批屋契较短的组屋须在2039年还给政府。

加入屋契回购计划者,可依据最年轻屋主的年龄,选择保留不同年限的屋契。黄循财说,政府将探讨出售屋契比较短的三房式和四房式单位给乐龄人士,也可以将这些屋契较短的组屋租出去。

黄循财告诉在场年长者无须为此担忧。“如果你提早‘还登记’,剩余屋契还是有价值的。第一,如果你有孩子,孩子还可以继续住在那里。不然的话……我们会计算剩余屋契的价值,所得会放到你的遗产里给受益人。这也是很公平的做法。”

除了进一步与在场民众分享政府未来可能以哪些方式处理屋契较短的组屋单位,黄循财也解答了其他与屋契回购计划有关的问题,包括剩余屋契未到期前屋主就离世该怎么办。

政府在探讨的另一个可能性是将这些屋契较短的组屋租出去。

他说:“我们拿回这些较短屋契的组屋后,还可以出售。接下来可以卖屋契比较短的三房式和四房式单位。因为有些乐龄人士可能觉得现在卖的乐龄公寓只限于两房式,太小了。可是以后我们拿回来就可以出售,买三房的也好,四房的也好,是给乐龄住的,因为屋契较短。这是我们的第一个想法。”

由国家发展部和建屋发展局协办的“善用组屋,安稳退休”讲解会昨天在牛车水人民剧场举办,获人民协会支持。

政府于2009年3月推出屋契回购计划,让符合条件的年长屋主选择将组屋部分剩余屋契卖回给建屋发展局。

年龄越高者可选择越短的屋契年限,但申请者须有至少20年屋契可卖回给建屋局。

黄循财说:“因为屋契较短,可能没人想买。我们可以以租赁的方式租给国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