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如郑教授所言,个人选择会对社会产生影响。社会体制也是人建立与维护的。民众与官员都应为建立上述合理体制而尽力。民众应该勇敢争取通过促进体制改良,保障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在不改良体制的情况下,冒着风险去“说真话”、尽责任。官员也应顺应历史潮流,推动而非阻碍体制改良,约束自己的权力,而不是一边对民众挥舞大棒,一边要求民众勇敢“说真话”、尽责任。
因此,改变中国现状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体制改革,扩大民众权利,限制官员权力,使各方都能够既有动机,又有能力承担自己的份内职责与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郑教授所说的“每个人都要像个人的样子”,进而实现梁启超先生所说的“国家要像个国家的样子”。
第四,对中国现行体制的赞扬不应过度。郑教授在《经验》一文中,屡屡高度赞扬中国抗疫的举国体制的动员能力无与伦比,并提出中国经验值得其它国家借鉴。这与中国官方和一些自媒体的宣传如出一辙。然而,郑教授忽视了中国有关部门在疫情早期的应对迟缓,甚至是对疫情信息的刻意掩盖与对“吹哨”医生的打压,都反映出了中国现行体制的问题;忽视了抗疫体制后期(控疫)的有效,只是解决其前期(防疫)失灵导致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说,民众与官员的责任担当出现问题,其原因又是相互关联的,那就是官员“权力”(公权)压制了民众“权利”(私权)。这里,应该承担过错的一方是官员,而不是民众。如果说民众有过错的话,那就是未能更勇敢地争取自己的“权利”。
其次,两者的成因不同。普通民众的部分不当表现,譬如郑教授提到的多数民众没有像李文亮医生那样勇敢披露疫情,不是由于缺乏责任担当的动机,而是由于其言论自由的正当“权利”(私权),受到了官员“权力”(公权)的不正当打压。官员未能尽到披露疫情信息的职业责任,是由于其“权力”未能受到民众自由选举与自由言论“权利”的监督,因而缺乏责任担当的压力与动机。
在笔者看来,中国的核心问题,在于现行体制对民众权利限制过多、对官员权力限制过少,导致前者无能力、后者无压力担当自己的责任。
即使是只看疫情公开化以后的抗疫行动(控疫),尽管的确应该肯定中国举国体制的效果,也应该同时看到这一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管控措施过于刚性,不惜一切代价,经济社会成本巨大;医疗救援物资分配体制不畅,迟迟不能到达救护一线;武汉封城的保障体制不完善,造成当地民众、外地滞留者、本地外流人员的诸多人道灾难;基层管控随意惩罚民众,侵犯基本人权等等。
首先,两者的性质不同。郑教授提到的普通民众的诸多不当表现,无论其批评本身是否有道理,都只能算是民众没有尽到社会责任、道德责任。而政府官员的诸多不当表现,则是没有尽到其职业责任、法律责任,属于失职甚至渎职。至于郑教授提到的兼具学者身份的疾控部门官员,忙于发论文,而不尽疫情防控之责(姑且不讨论这是否属实),也属于官员的职业与法律责任。
第三,不应以批评个人利己动机而遮掩体制存在的问题。郑教授在《国家》一文中提出,中国个人(包括民众与官员)的诸多不良表现,重要原因在于他们过于利己,只有自己的角色观与利益观,而缺乏社会的角色观与利益观。这一点,其实与他上面所批评的缺乏责任担当是类似的。
然而,应该看到:所有的社会个体都是首先“利己”的,这个本身不应过度批评;好的社会体制,就是要保障或利用个体的“利己”动机,并将其转化为群体合理性,至少会减少其对群体利益即他人利益的损害;差的体制则做不到这一点,甚至起相反的效果。一味指责“利己”动机,而不深入反思体制问题,既有陷入“道德绑架”的嫌疑,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例如,郑教授批评疫情中商人(民众)基于私利心,乘机发财。这种批评有失偏颇。如果商人发财是依靠扩大防疫物资的生产(如口罩生产商),扩大防疫物资与其它日用品的运输(如运输公司、快递公司),那就是合理合法、值得鼓励的。即使是依靠一些紧俏物资的部分涨价发财,也有合理调节需求的功能,很多经济学家都对此作了分析。如果是大幅涨价或囤积居奇,也应该依靠强化政府监管体制与执法来解决,而不是批评或指望他们自我约束其利己动机。
郑教授在《国家》与《个人》两文中,对普通公民与政府官员的不当表现没有任何区分,笼统认为他们缺乏责任担当。这不能说是错误,但不够深入,因为两者不当表现的性质与成因是不同的,理应加以区分:
最后,笔者想结合郑教授的评论,但又不拘泥于其评论自身,谈谈如何正确认识民众、官员与体制的关系。在笔者看来,中国现行体制(包括但不限于防疫、抗疫体制)最大的问题,在于对民众的权利限制过多,对官员的权力限制过少,导致民众往往有动机,但没有能力去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而官员有能力,却缺乏压力与动机去承担自己本分的工作职责,更不用说社会责任了。
再如,郑教授在《国家》一文中,批评抗疫中只有政府孤军奋战,而没有社会有效参与。这种对民众的指责不够公正。此次抗疫中,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海外华人华侨与留学生筹措了大量的防控物资,国内众多企业家、艺人、普通民众都进行了大量爱心捐赠,部分还参与物资运送与分配,就连外卖小哥也组织起来帮助解决医生回家问题,怎么能说是政府孤军奋战呢?而郑教授提到的宗教组织参与不够,与近年来宗教组织受到打压有关,并不是其自身问题。
在这三篇评论中,郑教授在高度肯定中国抗疫的举国体制的同时,严厉批评了抗疫中的诸多个人不良表现,包括普通民众与政府官员的行为,认为他们利己动机太强,缺乏个人的责任担当。
第二,应该区分民众与官员不良表现的性质与成因。
(作者是中国大陆经济学教授)
同时,尽管中国抗疫体制效果不错,也应看到它的不可复制性:西方民主体制下,不会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牺牲基本人权去达到某一单一目标。同时,境外也有很多没有借鉴中国经验、但效果很好的抗疫模式,包括新加坡、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等等。德国、英国等的抗疫体制都不同于中国,综合效果还在检验之中。郑教授处处推崇、大力推荐的权力集中模式,不见得就是抗疫最佳模式,更不用说推广到其它方面了。
再如,郑教授批评中国官员丧失了“初心”(服务大众),没有了是非观。这实际上也是批评他们私利心太重。然而,他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没有了是非观,不知道隐瞒疫情会坑害百姓、不知道贪污受贿与以权谋私是错误与违法的吗?正常人都明白的浅显道理,他们作为精英岂能不知?只是体制的缺陷即选举与监督机制的弱化,导致了他们知错犯错、知法犯法,放任私心而忘却“初心”(假设其“初心”真是为公)。批评其私心无法解决问题。
第一,对普通民众的批评不应过于苛刻。例如,郑教授在《个人》一文中,批评民众在社交平台上的“喧嚣与亢奋”充满指责而缺乏反思,不能带来任何社会变化。然而,疫情以来几次大的舆情事件,包括民众对李文亮之死与调查结果、歌功颂德的《大国战役》的出版、武汉领导人的感恩要求的如潮批评,以及对“发哨人”艾芬医生事件报道的全网接力,都充满社会反思、富有启蒙意义;有的已经带来、有的会在未来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
著名时事评论家郑永年教授近期发表关于中国新冠疫情的多篇评论,包括2月4日与3月3日在《联合早报》发表的《国家要像个国家的样子》(以下简称《国家》)与《个人意志、责任担当与群体抗疫》(以下简称《个人》),以及3月17日在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发表的《中国防控经验值得借鉴》(以下简称《经验》)。
笔者认为,郑教授的批评,特别是对政府官员的批评,有很多合理之处,但也存在几个不足:一是对普通民众的批评过于苛刻;二是没有区分普通民众与政府官员不良表现的不同性质与成因,特别是社会责任与职业责任、民众权利与官员权力的关系;三是过于从民众与官员的动机分析问题,而忽视了其体制根源;四是过度赞扬了中国现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