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传承下来的规矩,当然也不是千年来一成不变,而是可以通过如国会正式明文立法等手段,来顺应时代发展的新需要,但主要的演变导向,还是要朝着更为民主化的方向走。如英国国会向来都是每届任期最多五年,但在五年里,首相可随时劝喻英王解散国会,为新一届大选铺路,而英王也一般上会应允。

所以被民选而进入国会后,这些议员在很大程度上也把国会的议事,用学生时代在辩论或演讲活动的方式来进行。这并不是把国家大事当儿戏来处理,而是这些议员对自身名校传统的优越性有着无比的自信。

然而,一位当朝的首相,当然会选择在民意最有利于执政党的时刻来举行大选。如此一来,这种“大选不定期”的做法,无形中就对反对党造成不公平的劣势。所以近10年前,英国国会正式修法,规定国会(下议院)每五年定期选举,除非政府未能赢得信任动议,或未能击败不信任动议,抑或国会自身以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提早解散。这被普遍认为更为促进了当地的政治民主化。

出身贫寒的议员当然也有,但他们凭着勤奋好学,考进了剑桥牛津等名校,许多时候与前者还是同窗,后来多也成为专业人士。在大学甚或(尤其是私立)中学就读时,这些未来议员多已热衷政治活动,参与各式各样的辩论与演讲,对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热门时事课题有深入的了解。

在英国国会以及其所发展出来的西敏寺制度里,这种“声浪定胜负”的做法,就随着大多议员的辩论传统,而逐渐演变成所谓的口头表决方式了。所以在国会里,每当要表决议案时,其标准表决方式即为口头表决,哪一方的声浪较高,即为胜方,以此来决定议案是否通过。

这种表决方式最大的优点是很省时,几乎几秒内即可搞定,可空出更多的议事时间来辩论。其另一较为微妙的政治“优点”,在于得以鼓励议员就支持议案与否,双方事先进行幕后的沟通、磋商、协调,以避免一些政治上的尴尬或透露己方的政治底牌。

但如三读时仍然如此,则安华先别说当未来首相,即便他作为反对党领袖的地位,也得开始担心了。

(作者是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

在英国国会里,即便是被正式称为“平民院”的下议院(相对于正式称为“贵族院”的上议院),直到近代还主要是上层阶层或上流社会的政治“俱乐部”,大多议员即便不是放弃头衔的次级贵族,也多是富商巨贾。

事前多方认为,反对党领袖安华会乘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发动总攻,或可一举导致马国现任政府倒台。不料安华却在最后一刻,指示大多数反对党议员不要求记名投票,导致预算案的二读在口头投票模式下“顺利”通过,成为一项政治反高潮。安华事后遭到反对党支持者千夫所指。

上述的外交官友人就表示,民选出来的议员的具体表决记录,不是应该有透明度,以让选民看到他们是否有认真代表民意吗?笼统的口头表决方式,不是走民主的倒车吗?这样的说法可能太沉重,无论如何,在西敏寺制度下,如有一定数目的议员(马国是15位)在表决前,反对采用口头表决方式,则就必须采用记名表决。

马国国会议场里的议员座位,不同于英国的排排坐在长沙发上挤在一起、前面没桌子的模式,而是每位议员皆有各自的规定席次,前面的桌上设有投票仪器,议员在仪器上刷过身份卡后,即可触屏按钮来电子记名投票,相比于英国,在技术上颇为先进,但还是得花上一段时间。

因为这个外交官不是来自英联邦成员国,在他的国家议会里,是没有口头表决方式的,所以有必要给他较为详尽的,包括历史背景的介绍。

就如其他大多数英联邦成员国,马国国会的操作乃至整个政府的运作,原则上是师承英国的西敏寺议会制度。而西敏寺制度却又绝大部分不是一个成文的宪政体制,多是一些不成文的“宪法传统”,是英国800年前英王颁布《大宪章》,与国会共享治国权力以来,国会(以及政府)经年累月逐渐酝酿成型的一些规矩。

在英国名校里的辩论比赛,有一种著名的决定胜负方法,即在座的听众,最后以欣喜高呼来显示对其中一方的支持,而由主持人来决定,支持哪一方的听众声浪更高,该方即为获胜。

日前一位刚派驻吉隆坡的外交官友人传来短信,询问在马来西亚国会里所采用的“口头表决”与“记名表决”的分别。事关这几周马国国会正审议与表决明年度财政预算案,各路政客斗争得如火如荼,驻马国的使节当然也有关注。

安华之所以出此放行预算案二读的“下策”,当然也有其苦衷,主要应该就是事先大跳政治草裙舞,与安华眉来眼去的巫统后座议员,在他们提出两项预算案修订要求,即允许雇员提早提出公积金以及延长暂缓还贷,获得政府积极回应后转而支持预算案,让安华没有把握否决预算案,于是暂时“蒙混”过关。

如某项议案明显是被大多数议员支持或反对,另一方通常也就默许议案以口头表决的方式“蒙混”过关或挡下,以免曝露出该方的具体人数劣势。

上周马国的预算案进行二读表决,因反对党多项针对马国政府的不信任动议,皆被当局用不符合西敏寺传统的方式挡下,实质成为一项信任动议,而被万众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