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长王美花说,政府重视的是在台湾做研发、对台产业有贡献,该优惠并不仅限于台湾企业,只要在台湾设相关子公司等、在台研发都可适用。

综合《经济日报》与雅虎财经报道,台湾行政院会通过的台版晶片法《产业创新条例》第10之2条修正草案,是为了应对全球供应链重组带来的压力,维持台湾半导体供应链的国际地位,草案下来将送立法院审议。

新条例将更有利于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前瞻创新研发支出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台积电、联电、联发科、日月光、力积电等半导体大厂多对修正草案表达了肯定。其中,台积电宣称乐观其成,公司将持续投资台湾。

(台北综合讯)台湾行政院会星期四(11月17日)通过“台版晶片法”草案,针对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预计明年元旦开始实施。台积电、联电及联发科等台湾半导体大厂多对此表示欢迎。

此外,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全新机器或设备支出的5%也可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且机器或设备支出不设金额上限,仅要求二者合计的抵减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50%。

联发科指出,从目前国际的竞争态势来看,对愿意加大研发投资的台湾半导体企业提供更好的诱因,有机会增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将提升台湾半导体整体产业价值,预期对台湾半导体产业会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