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这是对宣言里有关条款“断章取义”,以及作出不合时宜的诠释。该条款完整的原意是说,因为身兼公共检控官的总检察长,又是政府的首席法律顾问,在面临是否应该检控关系到政府或其成员的刑事案件时,无形中会处于一个有利益冲突的状态中。
与此同时,据闻马国皇室认为,还是应该由穆斯林土著来出任总检察长,以更好地捍卫土著与伊斯兰的特殊地位。当马哈迪受询此事时,他大方说出托马斯是执政希盟各成员党一致认定的总检察长最佳人选,而他也已正式提名托马斯。马哈迪也不忘提醒,马国宪法中规定,国家元首在做出相关委任时,必须听取首相的提名建议。
然而,托马斯的提名在民间也引起数造的争议。有一些种族主义理念深厚者,赫然发起基于托马斯的族裔背景,认为他不适合出任总检察长的联署运动,虽然获得一定的回响,但在签名数目上,却被反制的支持托马斯出任运动压倒性地超越,再一次展示了马国民众迈向在公共事务上力求“去种族化”的趋势。
马来西亚5月初大选变天后,新政府的人事任命,特别是内阁的完整阵容至今还未填完,令各界充满期待。新首相马哈迪医生延续过去不拘一格的作风,不过这次却做出好几项出人意表的重要任命。其中,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受委为财政部长。林冠英在任槟城首席部长期间,把该州财务治理得井井有条,为近半世纪以来首位华裔再度就任此举足轻重的内阁要职。
“脱阁”后的总检察长,通常是从马国的司法与法律服务公务员体系里擢升(如前任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一般都是资深检察官。根据马国宪法,总检察长需具有与联邦法院(马国的最高法院)法官同等的资格(如刚被辞退的阿班迪即是退休的联邦法院法官),理论上是更能保持政治上的中立。由于马国宪法也规定,总检察长是当然的公共检控官(即有权力斟酌是否刑事起诉包括当权政治人物在内的任何一造),不由政治人物来出任,原则上更能确保马国的司法公正与独立。
另一些算是“有识之士”的选民,却不是针对托马斯的族裔背景来挑问题。反之,他们认真翻阅希盟之前的竞选宣言,发觉其中有倡议总检察长应该由国会议员来出任,并成为内阁成员的条款,并据此认为,希盟政府提名不具议员身份的托马斯出任总检察长,违背了之前的宣言。
但马国变天后,新政府很快地就令阿班迪“休假”,并禁止他出国。包括新执政联盟多位领袖在内的各界,呼吁他体面地自己提出辞职,但阿班迪竟不予理睬,也许他还妄想继续干下去。一直到上周末,传出新政府欲提名印度裔资深诉讼律师与宪法专家汤米托马斯出任总检察长。
(作者是马来西亚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院国际事务高级顾问)
在宣布该项任命的记者会上,有外国记者以英语问林冠英对这项“历史性”任命的感受。当然英语里的Chinese有“中国人”“华人”等几个看似有关联,但严格上来说概念不同的意义。而林冠英几乎不假思索地回应,他是一个马国国民(Malaysian)的部长,而非一个Chinese部长。其实熟悉民行党多年以来政治斗争者都应理解,“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即希望马国国民不分种族携手建国,向来都是该党的终极政治目标之一,因此这样的解释没有太多意外。
无论如何,最高元首最终漏夜同意了托马斯的委任,马国也因此出现了一位非巫裔的总检察长。希盟政府主要以才干而非肤色来作为任用官员的准绳,令马国各界刮目相看。
但几年前,阿班迪的受委也充满争议。当时正处在前首相纳吉被指涉及有关一马公司系列款项移动事件的高峰期,时任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据他近来自己透露)正准备对纳吉提出(破天荒针对一位时任首相的)相关的检控,但马上被纳吉以“健康理由提早退休”,由阿班迪取代。
故此,希盟在宣言里主张把总检察长与公共检控官分拆为两项职务,前者由议员出任为阁员,后者则由非政党利益攸关者来出任。如此主张立意虽好,但首先须在国会上下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来修改宪法通过方可实行。目前希盟在国会下议院里议席过半不远,受委的上议员更是寥寥可数(因为之前执政的国阵都委任“自己人”出任),又如何能够修宪呢?如在目前总检察长与公共检控官依法仍然“二合一”的现实下,不委任如托马这样的“政治外人”,而去委任一位希盟的议员来当总检察长,那不更形成可能的利益冲突,更违背希盟竞选宣言的初衷吗?
新政府近日另一项重要任命,就是攸关法治的总检察长职位,也引起各界高度注意。马国在建国初期,其实是由民选的(一般具有法律背景的)政治人物,出任在当时是内阁成员的总检察长。这种政治委任总检察长的方式,与美国的政制做法相似。但从马哈迪的上一任首相任期内开始,总检察长一职“脱阁”;统理法律事务的内阁成员称为司法部长,或由一名首相署部长来负责,而该名阁员也未必具备法律背景,如学医的马哈迪就兼任过司法部长。
过后数个月,虽然国际上有关一马事件的各项指控与证据如山,但阿班迪却一律认为一马公司“没问题”,还把马国当局对此案的调查勒令结束,引来国内外各界的哗然。但他我行我素,基于他的法定权力与地位,各界即便义愤填膺,也对他无可奈何。月前,阿班迪的服务合同还被当时尚未下台的纳吉政府延长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