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我收到电邮,为了不再犯错,我直接到麦士威路公积金局服务中心,针对电邮的内容和指示寻求协助。柜台职员看了电邮告诉我,去年填补的7500元可以在14天内退回,但不会有任何利息,而且还要我在4月19日之前重新补回金额,才能扣税。我因为电子转账金额的限制,便要求让我回家带支票来再马上做填补。当我在同日下午3时赶回公积金局时,另一名负责职员却告诉我,之前的职员没清楚解释电邮的全部内容,实际上公积金局只能退还部分款项,不能全额退回,但我必须填补总数,包括今年1月和2月的金额。这让我更加的困惑!
公积金是我自己的钱,我自己填补自己的公积金,作业上的犯错,却换来百般折腾,陈情书柜台职员帮我写了又写,真的感谢他们的帮忙。可是,公积金局的内部程序却如此大费周章,难道就不能宽容处理吗?
由始至终,我只要求改正户头,并没要求退款,为何公积金局在程序上非要我办退款,再重新填补,而且还要在限定期限内,否则就来不及退税?这样子转来转去,绕一圈回到原点,不是很费时费劲吗?
今年3月2日我去申报所得税,才发现去年填补的7500元完全无法扣除所得税。我赶紧到麦士威路的公积金局服务中心查证,才得知帮我进行填补的人,把7500元错误地存入保健储蓄户头。我只好写陈情书,请求公积金局协助更正去年,以及今年1月和2月的填补错误,把去年和今年的款项都从保健储蓄户头转入退休户头。
关于今年错误填补的金额,电邮说不获批准改正,要我重新再填补!难道说淡滨尼公积金局职员给我的是错误的信息?为何去年的可以改正,今年的就不能,这又是另外一个让我不解的地方。
我英文不是很好,也不擅长电脑科技。我每年都会自己填补公积金,但自从公积金局停止收取支票,我就每回都拜托他人帮我在网上填补戶头。
另外一个问题是,公积金局把我列为自雇人士,但我从来没开过公司做生意,只是在2001年,我一时兴起,参加了技能提升课程,考获新加坡旅游局的导游执照,但我并没有执业,执照后来也自动失效了。难道说因为我每年填补公积金,我就算是自雇人士?这是我不解的地方。
由于没得到任何答复,我于3月10日预约到淡滨尼的公积金局,跟进这两件事的进度。当时负责的职员告诉我,今年1月和2月的填补错误,他们可以纠正,一切可以办妥,去年的填补错误则须等总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