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中学时代开始,就在储蓄银行(POSB)开设了储蓄户头,后来又开了来往户头,至今已四五十个年头了。
虽然有些慈善机构会提早兑现支票,但是我的户头里依旧有足够存款。我认为除非户头没钱兑现,变成“空头支票”,那么银行罚款才合理。
最近发现,过去几个月来,我的户头时常被扣除40元。我到银行柜台查询,才知道是因为我所开出的支票,在未到指定日期前,持支票者便前去兑现,就被扣钱作为罚款。我利用相对比较安全的金融支付方式(支票),大多时候是用来捐款给慈善机构,偶尔也解决一些个人财务往来的需要。
随着时代变迁,银行有自己的新制度无可厚非,可是基本待客原则不能完全抛弃。起码应事先发个短信通知客户将面对罚款,好让客户避免重犯。但是储蓄银行连这个也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