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父亲生前有请律师立遗嘱,但过世后,我必须聘请律师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还得再付几千元。身为执行者,没遗嘱认证我就无法向银行和保险公司索取父亲的财产。执行者还必须跑很多趟律师所,按序签几份文件。
这些程序对一般人而言已经很困难了,那丧偶的老人家怎么办?他们要是不识字,怎么知道从何着手,甚至去聘请律师、支付律师费呢?不知有多少老人因为摸不透这些程序而吃亏,苦等几年才拿回死者的财产,甚至拿不回。这种政策虽在保护怕事的金融机构,却缺人情味。
苦等三个月终于拿到遗嘱认证,我原本想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却不被接受,要求我的律师更改资产明细表,列出保单才可过关。我只好请律师照办,但更改的程序很复杂,再等批准又花了多一个月的时间。帮父亲立遗嘱的律师,当时在遗嘱写了剩余条款,涵盖任何被遗忘或无法仔细列出的财产,包括保险合同。但相关保险公司却以公司政策为由不接受,所以剩余条款就变得没用了。既然遗嘱都写了剩余条款,保险公司又何必要求执行者重做资产明细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是否可规定保险公司都采用一致的程序,死者家属才不会一直被摆布呢?
此外,每家银行机构都以不同的方式处理死者的账户。照理说,联名替代户头只需一个持有人签名就可提款,律师也跟我说过,即使父亲过世,母亲可以继续用她和父亲的联名户头。本地几家银行虽然允许,但某家银行却不接受。为了避免死者财产落入别人之手,该银行规定还在世的持有人关闭联名户头,再开个遗产账户,把钱转进去。虽然银行的做法谨慎,却给家属添麻烦。
既然一个人去世后,遗属必须办那么多手续,建议有关部门提供标准指南或参考资料,并设立一站式的机构帮助遗属解决难题。遗属当然没这方面的经验,也备感无助,要是政府能简化手续和提供相关资源,对我们的老龄化社会将有极大帮助。
父亲2月过世后,我就忙着办后事,忙了六个月仍还没完成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相关手续。这些手续多得令人头疼,不但复杂、耗时,甚至有点多此一举。我希望政府部门探讨如何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减轻死者家属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