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实然并不等于应然。中国之所以要在行政体制方面进行改革,正是要革除那些不合乎现代政治文明与技艺的传统做法,使之适应当代社会需求和世界潮流大势,说白了就是治理现代化。王岐山的讲话,你可以说他经过了深思熟虑,但也不要把领导人的口头表达太过神秘化、神圣化。所以我也同意甄鹏文章对《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针对王岐山讲话的过度阐释不以为然。
“侠客岛”的解释是:“‘党政分开’在舆论场的话语体系中,已经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异化成了意识形态之争,争论的核心就是要不要党的领导的问题。”如果说“党政分工”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分开”就是不要党的领导,那么我只好说,“侠客岛”的撰稿人没把这个问题想清楚。实际上只有党政分开以后,党才能真正发挥好领导主体的作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究竟谁领导谁?
中国人在这方面的模糊认识,可能跟美籍华人作家林达有关。林达其实是一对夫妇的联合笔名,夫妻俩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撰写中文通俗读物,主要涉及美国的政治文化。1997年,林达出版“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第一本《历史深处的忧虑》,其中就把美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权力机构,描述成“美国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分支”。这“政府三分支”以及“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之类说法,应该就是林达的发明。
《联合早报》3月23日发表中国学者甄鹏的文章《党政分开与党政分工》,文中观点我基本赞同。比如,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与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座谈时发表的那番讲话:“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这从逻辑上说是讲不通的。因为,所谓党政分工,是指党和政府的职责分开,实际上就是党政分开。
作者是中国四川成都自由撰稿人
王岐山那样说,除了因为中国的政治制度自古以来就那样混沌不开、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那样认为外,实际上也跟这些年来舆论界对相关问题的模糊不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大有关系。比如关于政府的“广义-狭义”说,就是个似是而非的命题。把国家政权机关说成是“广义的政府”,容易误导一般民众,以为国家的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机构、甚至执政党之间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是只有分工没有分开的,今后也只能继续分工不能分开。
甄鹏的文章在这方面也同样如此。该文指出:“‘政府’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政府包括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例如美国。狭义的政府专指行政机构。”
观点碰撞
王岐山说:“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在广大群众眼里都是政府。”这段话从实际情况看,或许反映了部分事实,尤其是一般民众确实是把政府当成了铁板一块的“官府”——这也合乎数千年传统中国的政制架构实际,比如司法与行政不分,议行合一等等。
把包括政府在内的三个独立的国家机构,描述为一个“广义政府”之下的“三个分支”,其结果是让民众误以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天经地义是一家,断然不可分,要分也只能是内部“分工”,无论如何不能“分开”。
我的看法是,如果非得有所区别不可的话,那么在中文语境之下,与其用“广义的政府”去指代英文中的Government,不如用“官府”一词去区别“政府”。从中文语词上说,政府就是“行政府”,法院就是“司法院”,议会就是“代议会”,它们本来就是三个并列的权力机构,统称它们“官府”也可以,但实际上并不存在广义、狭义的问题。
这个观点,也合乎邓小平当年对这个问题的相关论述。邓小平说:“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邓小平文选》第三卷)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实行党政分开,而不是简单地在内部做一个分工。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事关宏旨的意识形态命题,只能算现代政治运作中的一个技术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