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如果特朗普是一名普通公民,他在集会上的演讲就会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即使他号召革命,只要没有指挥暴徒展开“即时”的暴力活动,他就不算违法。
由于众议院在特朗普担任总统期间投票弹劾他,所以参议院审讯的合法性不容置疑。试想,如果有一项法律规定,一名滥用职权的警察可能会被解雇,并将不能被重新聘用,但他却能在解雇程序启动之后、并未结束之前,通过辞职(因此已不是警察)来逃避被剥夺担任公职资格的制裁,那这也太说不通了。唯一与这名假设的警察不同的是,特朗普的任期已经结束了。
这就是美国宪法的表述方式。美国建国时期的辩论和历史实践几乎没有提供额外的指导,且情况常常如此。尽管严格遵守美国宪法是当前的惯例,但真正的问题是,如果参议院审讯导致一位在任期间遭到众议院弹劾的前总统丧失任职资格,是否会损害美国的宪法体系。
作者Eric Posner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最近著有《煽动家的剧本:从开国者到特朗普的美国民主之战》(The Demagogue's Playbook: The Battle for American Democracy from the Founders to Trump)
美国参议院正式审理前总统特朗普的弹劾案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已出现了分歧。特朗普的律师辩称,参议院根本没资格审理此案。宪法规定,如果“总统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刑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应予以免职”。特朗普的律师称,特朗普已卸任,又何谈免职。
但是,宪法也规定,“弹劾案的判决,以免职和剥夺担任及享有合众国属下有荣誉、有责任或有报酬的职位之资格为限”。众议院弹劾经理(在参议院审讯中担任检察官)指出,剥夺担任公职的资格只适用于前官员。
事实上,这些参议员根本不愿投票,以免在大选中受到挫败,这就是为什么除了六名共和党人外,所有人都宁愿投票认为参议院缺乏审判特朗普的权限。然而,民主党人可能在另一个方面做得太过火,而帮了共和党人一个忙:在弹劾的单一条款中指控特朗普煽动叛乱。
难以看出这会对美国的宪法体系造成影响。无论审讯对象是总统还是前总统,都需要三分之二的参议员判定其弹劾罪名成立(在众议院多数通过弹劾条款后)。而这一定罪门槛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只有在总统有严重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才可能达到。
在日常用语和法律术语中,叛乱都是指反对政府的起义。众议院弹劾经理认为,特朗普煽动暴民推翻政府。从技术上讲,我们可以把这一暴民行动称为叛乱,尽管当时特朗普是他想要推翻的政府的首脑。
但是,指特朗普煽动叛乱则有些牵强,而寻求为他无罪开脱的共和党参议员会辩称,不管他做了什么,那都不是叛乱。取消特朗普担任公职的资格的真正原因,是他对美国的公共机构构成了威胁。特朗普为夺权而采取的鲁莽行为几乎破坏了一场选举,并将在未来几年种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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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许是如此。但对事件的更好解读是,特朗普是在以其特有的作风行事。以往届美国总统和几乎所有美国政治家的标准来看,特朗普太过于鲁莽行事,他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坚持认为选举被窃取了,并对聚集起来抗议选举结果的人群使用煽动性的语言。
“煽动叛乱”是否足够恶劣?不幸的是,在当前的政治条件下,这可能还不够。弹劾最好被理解为一种政治制裁,只有在有足够的政治支持罢免总统,或者像这次的情况,取消前总统在未来担任公职的资格时,才会实施。而且,尽管美国国会大厦于1月6日遭到袭击,美国人对特朗普的看法仍然存在分歧。
但是,特朗普没有直接要求人群参与暴力活动,也没有证据显示,他能预料到暴乱的发生。特朗普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应以为警察能控制住人群,而不会料到他们竟能入侵国会大厦。自1812年英国军队占领华盛顿的战争以来,这种事还从未发生过。
应该把这一点清楚地指出来。然后,就得由众议院的弹劾经理去说服参议院的共和党人,更重要的是,说服可能投票支持他们的公民,不应该再让特朗普竞选公职。
无论如何,有一些暴徒想杀害、绑架或恐吓国会议员,并(以某种方式)阻止国会对选举进行认证。他们的论点是,特朗普不仅引发了暴徒向国会大厦的游行,而且预见并故意促成了这一结果。暴乱发生后,他几乎没有采取什么行动来阻止它。
英文原题:Why Try Trump?
特朗普的律师辩称,《第一修正案》也保护拥有官方身份的总统。不过,从来没有人考虑过总统会煽动美国公民攻击国会的可能性。一个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总统,如果他撒谎并煽动愤怒,对公共秩序造成的危害将远远大于一个站在树桩上鼓吹革命的普通煽动者。
共和党参议员必须权衡,如果他们投票判定特朗普有罪,就有可能在党内初选中输给挑战者;如果他们投票判定特朗普无罪,就有可能在大选中失去温和派的支持。由于大多数保守的州会把共和党人送进参议院,所以大多数共和党参议员会更加警惕党内初选的挑战,而投票反对定罪。
原因是,一旦被参议院定罪,就会自动被免职,而剥夺担任公职的资格,则需要进一步投票决定被弹劾官员的命运。被弹劾和罢免的官员不再担任公职,但参议院有权投票决定是否剥夺其担任及享有合众国属下有荣誉、有责任或有报酬的职位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