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字意义和文化意义上看,“中华”一词显得更博大和丰富。“中华”的概念古已有之,其意与中国相通,又与华夏相系。古代文献里“中华”不仅指地理层面上的中国全境,还有代表“文化中国”的更深一层意思。近代梁启超先生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4年)一文中,对“中华”一词的内涵做过详细说明:“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
出于和台湾民进党做斗争的角度,大陆不应该抗拒、排斥使用“中华台北”的名称,毕竟名字里还有“中”“华”二字,而这正是民进党所不乐见。台湾参加奥运从最初“中华民国队”到后来不得不接受的“中华台北队”,两个名称之间文字上的演变凸显了意义上的内在联系,历史上的起承转合,而不变的是“中华”。两岸同文同种血脉相连,“中华”是连接两岸的脐带。
从当代实际使用上看,“中华”指的就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里有“中华”,“中华民国”里也有“中华”。汉语言中包含“中华”二字的褒义词汇比比皆是。诸如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华大地,振兴中华,爱我中华,等等。不过虽然“中华”可以指称中国,并不是说二者可以相互通用随意互换。例如除了“中华台北”这一固定的用法表示特定的含义之外,一般不用“中华”修饰地名,不论是大陆的地名还是台湾的地名,例如不说“中华上海”或“中华高雄”。
从政治角度讲,使用“中华台北”带来的实际效果不会比使用“中国台北”的差。“中国”“中华”翻译成英文都是China/Chinese。不管使用哪个称呼都改变不了台湾和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事实。
《何妨》全文谈的“中国台北”和“中华台北”是台湾体育代表团的名称问题,和吕秀莲的“一个中华”的政治主张毫无关联之处,没有什么“闹了笑话”可言。
拙文《使用‘中华台北’又何妨》(以下简称《何妨》)2月5日在《联合早报》刊出后,林原先生近日也在《联合早报》发表《‘中华’与‘中国’有区别》,参与了“中华”和“中国”名称的讨论。
《何妨》一文指出,正是由于“中华台北”与“中国台北”的含义不同,当大陆国台办用“中国台北”指称参加冬奥会的台湾体育代表团时,台湾陆委会和台湾媒体才表达了强烈不满和负面反应。
值得欣慰的是,尽管当前两岸关系紧张,在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中国大陆遵循了“奥会模式”或者说是两岸间的“八九共识”,司仪唱名台湾队时英语用的是Chinese Taipei,汉语用的是“中华台北”而不是“中国台北”。
遗憾的是,中国大陆方面对于台湾体育代表队的称谓有时用“中华台北”有时用“中国台北”,并不总是保持一致,往往会根据两岸关系的好坏变化,对代表队的名称进行选择性的使用。
2018年“台湾正名公投案”的结果说明“中华台北”的名称在台湾具有广泛的民意。而最不愿意使用“中华台北”称号的当属民进党当局,出于“去中国化”的目的,民进党恨不能将“中国”“中华”字眼统统从现有名称中拿掉,换成“台湾”。
《何妨》一文并未否认“中华台北”与“中国台北”有所区别,更没有说“中华”与“中国”可以随意互换,把“中国北京”说成“中华北京”。
为了解决“中国台北”“中华台北”的争议,1989年4月6日台湾奥委会和大陆奥委会的代表在香港签署协议,这次用的是中文。双方同意凡以中文称台湾地区体育团队及体育组织时,均称之为“中华台北”。使用“中华台北”的名称可以说是两岸体育界1989年达成的“八九共识”。
作者为多伦多圣力嘉学院兼职教师
对Chinese Taipei的称呼或翻译,两岸没有必要再相互斗嘴、各取所需进行“一中各表”了,能否由此开始“一中同表”?如两岸能从体育界的“八九共识”迈向政治领域的“九二共识”并最终实现和平统一,对于两岸同为炎黄子孙的中华儿女来说将是莫大的幸事。
至于台湾体育代表团为何有两个不同的中文名称则要追溯至40年前的“洛桑协议”。根据此协议,台湾正式接纳了Chinese Taipei作为参加奥运会代表团的名称。协议用英文签署,没有官方的中文版本。大陆将Chinese Taipei翻译为“中国台北”,而台湾翻译为“中华台北”,形成对Chinese一词的各取所需、“一中各表”的局面,双方为此打了不少口水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