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要知道,科技进步不过是我们自我进化受限过后的向外延伸,那本质上不是文明,而是我们自我能力的提升。我们不可能永远都指望政治和法律。事实上,政治和法律的局限性反而是阻碍文明进步的一大因素。政治和法律应该是文明适应性的,而不是创造文明的。如果你发现绳子越收越紧,要么是权势化严重了,要么是社会文明倒退了。

长久以来,我们把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作为衡量社会先进程度的指标,把教育重心放在教授学生相关知识上面,却忽略一个本质问题,就是文明。什么是文明?当我研究历史时,发现中国上古文明非常有趣:那时的人是从一开始就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的。他们认为文明的产生,是人的认知所带来的自我约束的结果,而不是诸如法律这些外在约束的结果。约束的根本就是自我辩证。他们将具有相似文明表现的个体聚在一起所形成的社会,作为文明社会。他们还把人的认知分成四个层次,并用上面一层的认知来辩证下面一层的认知,据此创造出社会体系。这可以说是关于人的认知研究的了不起成就。有意思的是,那时候不但不禁止人们拥有兵器,反而还鼓励人们习武。

孟子曾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辩证观点:杀人的是人,不是兵器。一说到社会有问题,很多人自然想到是政治有问题,或法律有问题。实际上这二者都不是产生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教育问题。

美国政府和社会的当务之急,是从文明层面找出问题根本,从教育层面改变人的认知,使人们知道当为与不当为,知道如何避免引发祸患,一是避免致别人引发灾祸,一是避免致自己引发灾祸。《周易》有言:“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繇来者渐矣,繇辩之而不早辩也。”在控枪与不控枪之间争论不休,只会掩盖问题的根本,使问题滋蔓,这不论是对美国政府还是社会,都是绝对不利的。蔓,则难图。

控枪与不控枪的辩论,实际是主观之情与客观之志的问题。这里既要兼顾主观者之情,又要兼顾客观者之志;恰好辩论双方又都有主观之情和客观之志,考虑任何一方,都会变成针对另一方的情志,问题自然就变得无解。事实上,两方都没错,错就错在用枪支制造暴力的人。

真正的问题在于,一些美国人把枪支作为表达主张,争取诉求,以及辩驳政府和社会的工具。所以我认为,美国枪支暴力问题的根本,还是在制造暴力的人本身,而这又是社会的问题。

美国是个有狂热枪支文化的国家,甚至这种文化正成为一些人的信仰,这与美国历史有关。美国人用枪支来反抗奴役和压迫,争取民主自由;又用枪支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守护家人安全。所以,在很多美国人看来,拥枪是正当防卫、主持正义以及捍卫民主自由的权利。美国宪法也维护这一权利。

(作者是古文字及古文明研究者)

当我们聚焦到枪支暴力时,往往忽略其他暴力问题,比如校园霸凌、网络暴力等。本质上都是暴力,只不过枪支暴力表现得最直接,最能冲击人的认知。问题是,看得见的往往是由看不见的所引发。这是法制社会的一大问题:往往因为注重管控,而忽略了道德建设。

所以,美国枪支暴力的问题和其他社会问题一样,更应该关注根本,而不是表象。当根本问题解决之后,其他问题自然迎刃而解。根本就在于改变人的认知。既然很大部分美国人将拥枪作为自卫权利,控枪则意味着缴械,很可能引发更大问题。贸然控枪,很可能会引发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