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日不落帝国的照射,议会民主制逐渐在世界各地盛行,而英语作为一种世界性语言,也有助推行民主制度。据维基百科统计,当今世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口将近4亿2000万,差不多每20个人就有一人讲英语。此外,世界上大约还有8亿人,即每10个人中就有一人在一定程度上懂英语。

英国的君主立宪政治制度,以及文化力量包括乔叟、莎士比亚、培根等数不清的文学著作,从古典歌剧到辣妹等流行乐曲,在在可说不但是英国本身,也是人类世界文明的重要遗产。

论者认为,女王体现了英国文化力量。在政治上,她从来不干预政事,是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另一种体制力量。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英国的议会制度、民主自由、法制建设,并不是顺顺利利,而是一路跌跌撞撞走过来的。

1689年,威廉三世签署《权利法案》,全称是《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议会民主制进一步发扬,主要条款是:国王不得干涉法律;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人民有选举议会议员的权利;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人民有在未审判的情况下不被课罚的自由。

1215年,因父王亨利二世把领地都分完,没有分给他而被戏称为“无地王”的约翰,在位期间践踏法例与惯例,引来不满。封建领主、骑士、城市平民开始武装叛乱,约翰被迫在《大宪章》(Magna Carta)上签字。这可以说是英国民主制度的开始。

大宪章的主要精神是限制王权,保障人民权利。1265年,英国召集第一次国会。1345年,国会分为两院,上议院由主教、贵族参加;下议院由地方骑士和市民代表组成。

(作者是本地退休报人)

英女王辞世,世界各地包括新加坡的反响巨大,如海浪一波又一波。这并不奇怪,作为君主立宪国家的首脑,她的温文举止与优雅风度,赢得世人的尊敬与赞赏。连日来,当我读着《联合早报》与《新明日报》的诸多报道时,有一幕令我非常感动。当她1989年第二度访问新加坡时,小小年纪的何廷儒(现盛港集选区议员)与妹妹挤开人群,越过保安,向女王献花。已经读得眼眶湿湿的我,心头忽然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自1819年莱佛士登陆以来,新加坡与英国的关系可说是密不可分。后殖民时代,1959年新加坡自治,1965年,建国总理李光耀宣布新加坡独立。新加坡向来重视人才,唯才是用,严拒贪腐,几十年来发展成为一个进步繁荣的国家,跟采用的英国文官制度密切相关,新加坡也有总统、有议会、有反对党和有本地特色的官委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