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聆审的庭外,纳吉支持者未如之前的大批集合为他打气,只有个别的忠贞支持者现身,场面显得冷清。然而,纳吉的精英支持者并没有闲着,即便之前他的上诉都被所有会审法官无异议地驳回,这些精英支持者还是马上抓着持异议法官的判词大做文章,企图炒作纳吉受到不公平司法待遇的“冤情”舆论。

但在马国,国家元首却未能如此“包山包海”,而是只能在刑事犯人被终极定罪后,赦免具体罪行,或减免有关刑罚。元首一般上会在听取宽赦局的劝谕后,作出有关特赦与否的决定。宽赦局的当然成员,包括一些高级公务员以及当时执政的人物,如马国首相。

另一方面,要为纳吉寻求马国元首宽赦的呼声,也如火如荼地营造出来。世界各国元首特赦的权力各有不同,美国总统在宪法下被赋予的特赦权力颇为广泛,甚至得以赦免任何人所有已经或尚未被刑事检控的联邦罪行,如福特总统曾最广义地特赦因水门事件丑闻而下台的前任总统尼克逊。

客观来说,面对反对党所谓绿潮的雷厉攻势,马国联邦政府在几个月后的六州州选里,看来胜算不高。纳吉如能恢复自由身,得以再次各地走透透,重现之前大受欢迎、协助巫统夺下数州政权的“我的波士”风潮,未尝不是抵御绿潮的政治利器。

不过从政治层面来看,安华参与宽赦纳吉与否是存在利益冲突的,因为安华联合政府里最重要的盟党是巫统。巫统目前台面上的主流派领袖,是担任副首相的党主席阿末扎希,但主流派的精神领袖,或仍然垂帘听政的幕后领袖,到底还是纳吉。如此看来,安华要确保巫统继续支持他的政府,很可能就必须顺着巫统主流派极为深切的愿望,赶快恢复纳吉的人身自由。利益冲突的指责即来源于此。

(作者是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马来西亚太平洋研究中心首席顾问)

之后不久,这些希望纳吉早日恢复人身自由者,也营造几个相关的论述与办法。一方面是主打原审纳吉案件的法官有利益冲突的论调。马国反贪污委员会忽然宣布调查该名法官时,首席大法官就出面指这种做法有违马国政制的三权分立原则,尤其是司法权的独立精神。未经首席大法官批准,隶属行政权的反贪会不应介入调查法官,因为司法体系有自身处理法官纪律的宪法权力。

安华与纳吉有着密不可分的直接利益纠结,因为直到半年前,他们至少在表面上还是势不两立的政治对手;早年当安华还在巫统时,也算是纳吉的顶头上司。从这一点看来,安华也许当下还不会落井下石,在宽赦与否方面迫害纳吉,但也不会刻意去偏袒他。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去年9月在马国联邦法院(即终审法院)面对五司会审后,跟一马公司丑闻有关的一些定罪判决的上诉被驳回,立即入狱服刑。正当各界以为终审定谳之际,纳吉的律师团队援引较少被启用的司法程序条文,再度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另组五司,检讨之前的五司在聆审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导致纳吉没有得到公正的司法对待。

被问起有关赦免纳吉与否的问题时,马国现任首相安华也大方指出,自己是宽赦局的当然成员,该局会考虑各项因素云云。但这也惹来马国有识之士的非议,认为会有利益冲突。

但反贪会还是继续进行有关调查。周前,来自巫统主流派、曾声援纳吉的马国法律事务部长阿查莉娜,竟然在国会宣称,反贪会已就调查该法官的结果向她提呈了报告,认为该法官在审理纳吉案件时,已违反法官道德守则。此举被马国有识之士认为,是公然为纳吉的无罪释放或发回重审来铺路。阿查莉娜以当朝部长身份作出此项宣布,尤为引人瞩目。此事后续会如何发酵,还待观察。

新的五司有好几个判决选项,当中对纳吉最有利的当然是裁定原先的有罪判决无效,最不利的则为维持原判。但在这两极之间,还有发回给高等法院重审、联邦法院重审上诉等选项。新的五司最后维持原判,因其中四司认为纳吉的司法权益,并没有因为之前的五司所做的司法程序决定而蒙受显著损害。新五司的判决特别强调,这个司法检讨动作只是检讨之前审理案件时的司法程序合法、合理与否,不是再审具体案情,纳吉若认为受到不公平的司法待遇,也是他为自己带来的。唯一持有异见的法官则认为,纳吉的司法权益已然受损到他的定罪必须被撤销的程度。无论如何,纳吉这项最新的司法行动不成功,只好回狱继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