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艺术本就是用来突破陈见的。如果看过本地绘本作家余广达的《辛苦了,红头巾》,就会知道,很多红头巾,来自广东三水县,又叫“三水婆”,不少都是年纪轻轻就来到新加坡打工的青年女性。她们不少正值青春年华,虽然出卖劳力,但仍有独属她们的魅力。对一幅五官端正,但不符合刻板印象的红头巾形象,说出“像是妓女”这种评论,非常像是鲁迅笔下“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的那些人,他们就是鲁迅所讽刺的那种“想象力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的人。

艺术本来就注重创新,艺术家致力于打破常规,打破刻板印象,才能为大众带来新的思考。红头巾作为新加坡历史上独特的劳动者形象,总是与“吃苦耐劳”联系在一起。又因为她们总是在建筑工地干粗活,和水泥、沙子、砖头打交道,似乎就应该面容黝黑,粗粗笨笨才对。所以有的人看到画家肖恩笔下面容姣好的红头巾,就感到不舒服。

很多红头巾年轻就来打工

只是没有想到,这样的评论竟然能在21世纪的现代国度里,被看到,被讨论,换句话说,这样无稽的言论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公众重视”。为什么“像是妓女”这种评论会被人重视,才是现代社会真正须要反思的。对这种言论,难道不是应该直接无视吗?

艺术的使命,有时和哲学类同,真正的艺术,不是为了让人感到舒适的,而是通过艺术家的表达,来启发人们新的思考。当我们不断给在本地创作的艺术家们念“紧箍咒”,加诸有形的和无形的限制,慢慢地,也就离文化艺术荒漠不远了。

至于抽烟的问题,红头巾抽烟的形象,与现在鼓励人们戒烟的政策的确不一致。现在在广告和影视剧中都不可以出现吸烟的形象和镜头,但这条规则,是否也适用于艺术作品的创作呢?一个基本常识是“法不溯及既往”,同样,我们也不能用现在的价值观念社会需要,去衡量历史上出现的人和事。红头巾是历史中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休息时用吸烟来放松精神,也是当时社会环境下的一种现实。艺术品不是宣传品,是否能用现行政策去规范艺术创作,仍有待有关政府部门决定。再说,现在虽然有法规禁止未成年人抽烟,在新加坡吸食电子烟也是违法的,但是,从新闻报道来看,吸食电子烟在本地也屡禁不止。这个社会问题难道是一两幅艺术作品带来的吗?还是一两幅艺术作品就能改变的呢?

(作者是前媒体人、童书创作者)

近日,桥南路一幅红头巾壁画引起争议,从有关新闻报道中,可以得知反对壁画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红头巾的形象问题,“此红头巾形象不佳,没有劳动者的样子,甚至像妓女”;二是抽烟的问题,市区重建局认为画中红头巾抽烟的行为不符合卫生部鼓励的戒烟立场。其实在早前的新闻报道中,这幅红头巾的创作者肖恩(Sean Dunston)已经对自己的创作做了充分的说明。至于艺术家如何表现其理解的红头巾,是艺术家应当享有的自由。这场争议也不禁让人想起,前几年百胜楼书城地面“书本满溢”画作和唐城坊中秋时的“无脸玉兔”所引起的那些争议。可见,艺术创作人在本地仍面临着舆论里许多“无形的”限制。

朋友送我几箱香港旧杂志,里面有一本颇有年代的《老夫子》,书页虽黄旧,却不减阅读兴致。其中有一篇四格漫画题叫“就地取材”。大意是老夫子在写生,警察说:“你怎么能站在马路中间写生?”老夫子却认为警察破坏了他的灵感便袭击了警察,接下来他只好“就地取材”,画看守所的栏杆了。老夫子站马路中间画画,又袭警,当然是罪有应得。但看到这则夸张的漫画故事时,我也不禁想到,在香港生活那些年,写生者的遭遇。凡是在路边写生、在公园写生的人,都常常遭到投诉,被斥为“阻街”,意为阻碍交通。这些是对艺术“有形的”限制。

当我来到新加坡之后,发现这里的人相对于香港来说,对写生者的态度是宽容的,人们几乎可以在街上任何一个地方写生,滨海湾公园付费才能进入的花穹里,也常常有人在写生。这让我以为新加坡是一个对艺术宽容的国度。然而,我起初只看到这些有形的方面,后来才感受到,对艺术那种无形的限制,比起有形的限制,更加令人难过。尤其是看到对一些展示在公众场所的艺术作品的议论,让人恍然以为穿越到前现代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