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师告诉我,因为伤得不重,所以那名司机的保险赔偿不会多,而且他最多被罚款和吊销驾照两个星期。我们的交通法律似乎不足以阻吓违法者。至今回想这起车祸,我仍心有余悸,无法排除这个心理障碍使用交通灯过马路。

有些司机开车却心不在焉;有的缺乏耐心、赶时间、横冲直撞;有的在行人未过完马路,就迫不及待踩油门与行人擦身而过。这种千钧一发的场景,我见多了,除了捏一把冷汗,别无他法。

最近我国短短五天内发生三起致命车祸,真让人心惊胆跳。车祸也说明生命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

所有公路使用者不仅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也为他人的安全负责。这虽是老调重弹,但还是避免不了悲剧一再上演。

本地很多公路在距离交通灯50米内,没有其他替代设施如行人天桥或专用行人道,在交通灯前过路成了行人的必然选择。

我非常遵守交通规则,即使亮起小绿人,仍会多看两眼,确保没车闯过来才过马路。尽管如此,2016年底,我在过路时被一辆右转的车子撞倒,差一点命丧公路。当时小绿人亮起,我确认没车转弯后才过路,岂料走到一半,一辆右转的车子急驰而来,丝毫没有停车的打算。我看到时已来不及反应,被撞飞五米外,当场昏了过去。后来苏醒,被送入医院检查,医生说我很幸运,没有内伤。

当然,有的行人过路时只顾着看手机,以为行人绿灯亮起就理所当然过路,而没有留意车辆是否停下。有的行人在小绿人闪烁时,还突然冲过马路。有的不顾车子是否已停下就冲过斑马线,给司机来个措手不及。这些失误与疏忽往往会酿成悲剧,后果不堪设想。

另外,执法者必须严厉取缔及严惩鲁莽及违法的公路使用者;目前的惩罚无法制止车祸悲剧再度发生。

公路使用者除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外,有关当局也有必要改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

目前,当直行绿灯亮起时,车辆可直行和右转,与直行车辆同一方向的行人交通灯也亮小绿人,行人可过马路,右转司机必须礼让行人先过路。然而,若右转的司机没留意到过路的行人,就可能撞上行人。我建议在小绿人亮起时,车辆不许右转;反之亦然,当车辆右转时,行人不许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