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佐斯是要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他是以重资产为经营理念。2017年收购美国最大连锁有机超市全食超市(Whole Foods),可看出他要布下天罗地网的野心,朝“地表上最大的商店”的愿景迈进。

1995年,贝佐斯正式采用亚马逊(Amazon)上网营运。亚马逊是世界上流域最大、支流最多的河流名称,其含义是“规模庞大”。当时网站搜索展现结果的默认方式,是按照字母排序,贝佐斯选择以字母“A”开头的名称,能使网站的排名更靠前。

话说1994年贝佐斯偶然进入一个网站,看到美国互联网用户人数正以2300%的速度飞快增长。同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没有对互联网销售商征税。贝佐斯意识到互联网销售蕴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

这两位东方与西方电子商务巨头的不同创业初心和历程,值得年轻人或创业者探讨和借鉴。

贝佐斯(Jeff Bezos)和马云都创建各自的网络平台。贝佐斯创办亚马逊,创业初心是以“地表最大的商店”为愿景,从一家卖书的小电商,发展到今天无所不卖,虚实整合的全美科技龙头。马云创办阿里巴巴,创业初心的愿景是“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由一个企业间交易的阿里巴巴平台,发展到现在的淘宝和天猫。他们都改变了人类的商业模式,以及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购买行为。

马云1995年到美国出差,在键盘上输入关键字“beer”,结果出现了各国啤酒,就是没有中国的啤酒。他在“beer”之前加上“China”,屏幕上显示“no data”(查无资料)。他敏锐观察,随即预感互联网有一天会改变人类社会,内心感受到这是自己将来想做的事。

当时只有四种电子商务模式,分别为谷歌的搜索网站、雅虎的入门网站、易趣(eBay)的拍买网站(C2C,消费者对消费者)及亚马逊网站(B2C,企业对消费者)。1999年,马云创建了第五种模式——企业间交易的阿里巴巴网站(B2B,企业对企业),2003年再进入消费者交易的淘宝网(C2C),2012年淘宝商城更名为天猫(B2C)。

2016年,马云提出新零售的“五新”概念——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和新能源,并提出最终会发展成客户对企业(C2B,消费者对企业)的模式。未来,企业会根据客户的需要批量生产,从而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最终达到零库存的目标。

马云则采取轻资产的策略,以网络思维构建产业生态系统,以“让利予人”的原则,先帮客户赚钱,让中国乡下有就业机会,成为社会改革的力量。2003年创立第三方支付系统支付宝,解决了电商所面对的交易问题。此时,大家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互惠互利,把自己的产品卖到世界各地,以实现“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愿景。

贝佐斯坚信“一切都是为了长期发展”。在企业价值观中,“顾客至上”排第一位。他永远把每一天当成互联网的第一天,他的办公大厦便以“第一天”命名。

马云的品牌意识非常强,他用大家都知道的寓言故事“一千零一夜”中的一位智者命名,那就是“阿里巴巴”。从语感而言,读起来朗朗上口,读一次就会马上记住。阿里巴巴的第一个英文字母也是“A”,在网络搜索有非常的优势。

亚马逊采用Amazon Prime的会员制度来绑住顾客,据说会员人数占美国人口的一半。会员只要每年支付99美元,便可享用特急配送或当日配送服务,还享有免费收看电影和电视节目等各种优惠。企业还不断开发新科技来提高顾客的便利性。例如,当需要某些日常用品时,只要按下Amazon Dash的按钮,商品就会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