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我家厕所天花板在2019年11月出现漏水问题。我立刻致电建屋局,他们上门做了漏水检测,并确认出现漏水问题。我告诉相关负责人我在几个月前的担心,但是他们说没有其他办法,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承担楼上一半的维修费用。

我不应该承担这些风险,让我承担额外维修费用真是荒谬。建屋局对这种漏水维修费分担的规定,显然是不公道的。我相信有不少组屋居民也面对类似的烦恼。

我在9月25日的《联合早报·交换站》读到一篇读者投函《天花板漏水维修费分担有欠公平》,我也想分享我的经验和沮丧。

这对于所有居住在楼下单位的组屋居民来说,是非常不公平和没道理的。以我的情况来说,如果楼上单位的确有漏水问题,建屋局就不应允许屋主采取暂时性的维修办法。如果这些暂时性的维修方式可靠,那为什么HIP工程不使用这些方式呢?

我是义顺的居民,我们这一座组屋在2018年8月左右进行家居改进计划(Home Improvement Programme,简称HIP)。在进行HIP之前,我家厕所天花板已出现漏水现象,但是楼上屋主决定不选择HIP工程的厕所地板修复,而是自己找外面的承包商修理。

我知道这件事后,非常清楚地告诉建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我不赞成楼上屋主的这个做法,因为和HIP工程采取的修复方式相比,其他修补漏水的办法,例如灌注法(Flood Infusion)或化学灌浆注入法,效果都是暂时性的。这意味着如果一年后我的单位再次发生天花板漏水问题,我得承担楼上维修费用的一半。

尽管我和建屋局的HIP负责人通了无数电话和电邮,但他们似乎不明白和不理解我的担心。他们在楼上单位维修后,在楼上厕所和我家厕所天花板进行漏水检测,并说只要通过检测就不会有问题。

杜诗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