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家中人口结构改变,有房空出,便刻意将书房与卧房分开。睡意却在我走回卧房时,一路逃跑。我往往不想在床上培养瞌睡虫,便再回书房与昼夜争短长。但为了顾及对身体重要的睡眠,书房只好再次附属卧房,结果书籍喧宾夺主,比衣服还多。至于书的品种,以文学类居多,里头还多了开始写诗之前不曾入驻的各家诗集。诗气书香溢满斗室,即使书桌嫌凌乱也不碍眼。这是年少时受困于考试堆中时,从不曾有过的美妙。

再扩而大之,大自然是书房,这是人人拥有与共享的豪华气派与景物变化多端的另类书房。如果不能拥有产权所有的书房,接近大自然这个天然书房,涤净心灵,受益的是身和心。若在大自然中展卷阅读,另筑心灵书房,那是三全其美了。

现在手机是我功能最多,身形最迷你、藏书最丰富的书库兼视听室,路上不便当低头族,便让一只耳朵去代劳——听书(另一只留意马路动静),马路再次成为我不设桌椅的流动书房。

书房、书桌,所在即是;读书,更是可以随时进行的活动。有此三者,精神生活美矣。

行文至此,忽想起琼瑶女士和英国作家J. K.罗琳(《哈利波特》作者)。前者初始选择写作,动机是:一刀稿纸一支笔,以两腿为桌,即可开始工作,是最简单的赚钱配备了。后者则局促于餐桌一隅,开启写作事业。

在日常都是大人安排的孩提期,没提供书房,我在家中随机找地方做功课。只要有一小方台面能让本子平放,便无处不书桌,处处是书房。小学时,曾经和同学比赛谁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放学排队回家时,我就跑到队伍前头老远,以马路为书房,手掌为桌,疾书作业,等队伍走近,我再跑开去,继续写……那时读的书几乎就是学校发的课本,平时收在姐妹三人同住的小卧房。偶有漫画的身影,是来自出租店的。

书房有意思,像变形虫一样会变身;还不只这个硬件多变,作为软体的书桌也可随处随身取材。至于书籍,由于出版事业发达,唾手可得,就更不在话下了。

中学时有自己的两用小房间了,是卧房也是书房,书桌和睡床相偎紧靠。读书累了,身体一歪便倒在床上,立时酣睡。这时妆点书桌的是各类参考书,还有令春天也着迷的言情小说。自己有小家庭时,家中成员各有各要看、爱看的书,家里的书便泛滥了。空间有限,毫无疑义,个个把卧房当成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