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林冲,刘文正已算“正路”,被主流观众一致认可。他们都有妖气,但当林冲望向台下观众,通常低着下颏,眼珠子由低往高看去,仿佛隐藏着许多秘密要对你说;刘文正则喜直视前方,眼里黑白分明,明眸皓齿,在美艳里保留着毫无商量余地的堂皇直正。此之所以他能够入室入户。如果林冲像在别墅里等候情人宠幸的“狐狸精”,刘文正则是豪宅里被疼惜的贵妇。
退隐多年的台湾歌星刘文正被传死讯,却又旋被澄清。有人调侃“耶稣复活要三天,刘文正却只需一天”,他比耶稣厉害。——果然是男神。
刘文正在1989年5月曾到中国大陆,在人民大会堂的“台湾厅”跟中央高官握手。一个月后,北京响起枪声;两年后,刘文正移民美国,全面隐退,从此没有流出过半张照片,没有任何可被确认的近况,只留下了遍地的江湖传说和传奇,例如他跟另一位歌星费翔的亲密情谊,又如他已经肥胖发秃如泽田妍二。但观众们记忆最深刻的终究是舞台和镜头面前的他,他的长头发和白围巾,他的舞姿,他的歌声,因为曾被深深打动过。
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后期,刘文正是台湾歌影视界的无敌至尊,他主持的综艺节目《刘文正时间》,收视率一度高达82%,家家户户都看他,年轻人都模仿他,长长的刘海发型遮掩了半张脸,白白的围巾披在肩上和胸前,眯起电眼,拋动媚眼,摇摆着屁股,压低了声音,明明是男性却又婀娜多姿,七分男三分女,突显了暧昧的时代欲望。
有个说法是刘文正长居于拉斯维加斯。隐世于繁华之地,又是另一种暧昧,确是非常刘文正,值得热烈的掌声。
确是神啊,那年代的刘先生。
在他之前,曾有一位更本土的“妖男”,名叫林冲。不是《水浒传》里的豹子头,林冲只是艺名,台南人,本名林锡宪,出道拍了几出戏后转赴日本学艺,曾在宝塚歌剧团工作,参演过以《香港》为名的歌舞剧,又拍过《香港之夜》《香港、东京、夏威夷》等电影,跟我城甚有缘分。70年代他常来香港登台,湾仔六国饭店仙人掌歌厅是他的大本营,城中少女与熟女为之疯狂,热情程度不逊于今夕之“镜粉”(编按:“镜粉”是香港男团MIRROR乐迷的昵称)。林冲外号“大盗歌王”,暗喻偷钱也偷心,登台服装经常挂满闪亮水钻,可见其“姣”。
也许有人觉得用阴性修辞来形容过于不敬,但倒过来想想:假如失去了如斯强烈的阴性气质,他们还能走红到这程度吗?岂不变成了“迪克与牛仔”乐团里的那位老爹或罗大佑或伍佰?阴性不是错更不是罪,只是特质,而在舞台上,“阴阳调剂”往往是最吸引的魅力。即使是女艺人,纯美是美,但七分美艳加上三分英气则更为美,美得可长可久,如林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