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她全部的诉讼请求,指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她提供冻卵服务的行为不具有违法行为,不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对此,徐枣枣不服提起上诉。

根据新华报业网,徐枣枣在2019年表示,事业正处上升阶段,若贸然离开岗位结婚生子,背后的代价过于沉重。

1988年出生的徐枣枣,2018年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简称“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各项健康检查结果显示,当时30岁的她身体状况适合冻卵,但医院因徐枣枣是单身而拒绝这个冻卵诉求。在征询专业人士意见后,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将医院告上法庭。

案件于2019年12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审,但法官认为案件涉及较多医疗法律政策、伦理以及冻卵技术问题,难以当庭做出判断,随后宣布休庭。2021年9月17日再次开庭审理,不过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北京讯)中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星期二(5月9日)在北京市开庭二审,不过和一审一样,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时隔九个多月后,此案二审开庭两个多小时。徐枣枣邀请了一名伦理学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并补充了一些案件材料,包括网络上的相关新闻和网友讨论,对单身生育比较友好的地方性政策,以及她近期到医院做的体检报告等。

根据界面新闻、澎湃新闻报道,现年35岁当事人徐枣枣(化名)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席庭讯后,告诉媒体:“此次庭审主要辩论点还是(医院拒绝冻卵)是否构成人格权侵害’等问题。”

徐枣枣在二审后告诉中国媒体:“间隔四年后,我的卵子仍可以进行冻卵。如果这次能胜诉,我会继续选择去北京妇产医院进行冻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