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政府决定撤回非回教徒禁用“阿拉”字眼一案的上诉,造成这个议题存在诠释的问题。

(怡保综合讯)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强调,有关“阿拉”字眼的课题,内阁已经同意维持现有政策,即西马半岛的非回教徒继续禁用这个字眼,东马沙巴与砂拉越的非回教徒则可以有条件使用。

将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政策的建议

安华也是霹雳州打扪区国会议员。他在星期四(5月18日)返回选区参加开斋节活动时说,星期三(17日)的内阁会议已经同意不改变现有政策。他说,砂拉越一直以来都能有条件地使用“阿拉”字眼,这个政策无论是过去的国阵政府,或伊斯兰党与土著团结党组成的国盟政府时期都是如此。

内政部长赛夫丁星期四指出,内阁不久后将决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政策的建议。

2021年3月10日,吉隆坡高庭宣判基督教徒有权在宗教出版刊物使用“阿拉”,也有权使用“真主之家”(Baituallah)、“祈祷”(Solat),以及“回教麦加圣堂”(Kaabah)等字眼。马国政府随即对这项标杆性裁决提出上诉。不过,内政部长赛夫丁星期一(15日)宣布,政府今年4月18日已撤回上诉。

2008年5月,砂拉越基督徒吉尔艾尔从印度尼西亚返回吉隆坡时,在机场遭海关人员充公八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吉尔当年8月提出诉讼,要求撤销充公光碟的决定。

安华星期三发文告说,内阁同意政府撤销“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并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政策的建议。

对于各州的非回教徒是否都能使用“阿拉”字眼,警察总长阿克里沙尼星期四告诉媒体,相关问题将由政府处理。“我相信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将就此事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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