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特赦局由国家元首领导,成员包括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部长,以及最多三名由国家元首委任的成员。安华去年4月承认自己是成员之一。

安华政府的肃贪决心受质疑

安华星期一(2月5日)在首相署常月集会后召开记者会,首次出面表明政府的立场。他说,寻求特赦的纳吉获得减刑,并非联邦特赦局的决定,而是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这是宪法赋予元首的权力,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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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蒂法曾是人民公正党法律局主任,2019年6月出任反贪会主席,并退出公正党。反贪会在她任内继续追查一马公司与子公司SRC国际的贪腐案。

安华说,讨论纳吉的申请时,特赦局成员先逐一陈述立场,最后由元首定夺。安华也强调,纳吉减刑并不表示当局将减轻肃贪力度,政府接下来仍会全力肃贪。

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拉蒂法过后在社交媒体X发文反驳安华:“别(将责任)推给元首。元首受到特赦局建议的约束。”

拉蒂法说:“宪法第40条1A项明确规定元首‘应该接受’建议。当特赦局提出建议,他必须接受。(特赦局的)建议明显是要减刑。就这么简单。”

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因为纳吉获得减刑而饱受抨击,巫统不满同属团结政府的民主行动党以此嘲讽,干净选举联盟等非政府组织则质疑安华政府的肃贪决心。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星期一召开记者会,不点名批评潘俭伟。他说:“我请求盟党领导人责备发表这些言论的党员,指示党员删除相关言论和道歉。这样就能消除敌意,平息事态。”

联邦特赦局上星期五(2日)宣布,纳吉刑期从12年减至六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约5940万新元)减至5000万令吉。

潘俭伟星期一前往吉隆坡警察总部录口供后,否认自己的言论抵触煽动法令。

不过阿末扎希强调,巫统和民行党的关系并未受到纳吉减刑一事影响,“但作为昌明政府的联盟,我们必须尊重彼此的意见”。

纳吉获得减刑的消息公布后,民行党的前国会议员潘俭伟以此嘲讽巫统而引起不满。警方已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此事。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首相安华说,让前首相纳吉减刑是国家元首而非联邦特赦局的决定,各方应该尊重国家宪法赋予元首的权力,保持冷静并停止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