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帮派的共同点是以武器解决纠纷。一名印族党员要脱离帮派,遭至少10人袭击;30多岁头目警告党员,说脱离者将遭受同样下场。

他举一个国际操纵赛事集团为例说,该头目告诉党羽,背叛他或集团者将被杀或受到伤害,一个党羽确实因此被袭。

尚穆根说,政府去年就援引法令,拘禁两个分别由印族和华族年轻人组成的帮派。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阐述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的使用,说明保留这项法令的必要性。它主要是用来对付私会党徒、瓦解贩毒集团使毒品情况受控、对付非法放贷活动和拘禁犯罪集团成员,确保证人和他们家人安全。

法令使毒品情况受控,但他强调,当局尽可能以刑事司法制来对付毒贩,而不是用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以1988年来说,向毒贩发出的拘禁令有192个,去年完全没有。

多方面的行动,拘禁令也下跌了。从2004年至2010年,当局每年平均发出20个拘禁令对付非法放贷人;从2011年至2017年,每年平均只有两个。

该集团的犯罪活动危险,也危害我国治安,加上党羽不愿出庭供证,政府因此援引该法令对付。

部长指出,中央肃毒局也援引该法令瓦解贩毒集团。

他说,新加坡国小,难以把证人和家人迁移到他处,确保他们的安全,而执法机构也难确保证人的担忧得到解除。在这些情况下,政府不得不援引该法令。

在2010年,当局援引法令拘禁的总人数有317个,去年则有103个。

刑事法(临时条款)法令一向主要是用来对付私会党徒、贩毒者、非法放贷者和犯罪集团,以维护我国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和良好秩序,同时让执法机构对付棘手的个案。

他指出,当局用法律提控非法放贷人,但也碰过不愿与头目作对的跑腿。

他说,贩毒跑腿担心自己和家人遭袭击,拒绝出庭供证。如果让这种情况持续,将影响当局对付集团头目的能力。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国会阐述法令的使用,说明保留这项法令的必要性。

2015年,警方逮捕以泰国和马来西亚为基地的大耳窿集团头目,许多党羽也被捕。从2006年起,本地有超过600起骚扰事件与这个集团有关。同样地,党羽也不愿指证领袖或高层。

两帮派的受害者都不愿或无法指证袭击者,党员也担心遭到报复而不愿出庭公开指证头目。没有这项法令的话,警方将难以对付这些帮派。

至于非法放贷,部长说,放贷人法令于2010年修正,授予警方更多权力对付非法放贷活动。

尚穆根说,法令有时也用来拘禁犯罪集团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