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晶咨询的建筑师是李显扬介绍给她的W Architects董事经理莫玮玮。

  • 故居(包括其饭厅)虽受法律保护,但允许屋主对故居内部进行较大规模的整修。
  • 故居所在土地继续作为住宅用途,并属于私有土地。屋主可继续居住在故居内、对其进行整修,甚至出售它。
  • 政府日后仍可将故居“升级”为国家古迹。
  • 故居后方和邻近地段都有空置土地(即欧斯礼路40至44号)。这些土地自上世纪60年代就一直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可考虑将故居所在土地与邻近土地结合,扩大可用面积,为重新规划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也确保社区的整体风格保持一致。

李光耀隔天再发电邮告诉何晶:“我对你的判断有信心。你就按你日后能获得最多机会的方式去做。”

拆除故居,只保留地下层饭厅

装修工程包括保留房子的外部结构和地下层饭厅,但内部格局将彻底改变,显示李光耀已做好保留房子的准备,才会同意这个计划。

何晶当时指出,她咨询的建筑师解释说,保留条例一般不会规定整个住屋须完好无缺地保留下来,内部格局不时会因应新住屋需求而改变,“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彻底改变欧思礼内部格局,去掉所有和私人家庭空间的关联。”

1. 让屋主申请重新发展,用于住宅用途

尽管倾向把房子拆除,建国总理李光耀在2012年就同意欧思礼路38号的装修计划,计划也获市区重建局批准。

完全拆除故居,重新发展地段

2. 依据规划法令(Planning Act)保留故居

李光耀在答复何晶电邮时说,家人是否要在装修后继续住在屋内,或把房子出租,就交由家人决定,因为这个决定会影响室内格局。他接着说:“妈妈(指夫人柯玉芝)不会要它成为一个人们可通行无阻的博物馆;若重新粉饰后出租就没问题。”

  • 以简单的建筑结构(如玻璃屋)取代被拆除的故居,用作文物中心或研究机构,并提供导览服务,带访客参观受保留的饭厅。
  • 考虑到建国总理李光耀对我国绿化运动的重视,另一个可能是将故居所在土地重新设计为花园。

委员会引述两项客观证据,即李光耀发给内阁的信函,以及他所同意的故居装修计划,认为李光耀虽然属意要拆除故居,但他也知道内阁部长和其他人反对,因此在进一步深思后已做好准备,在有妥当安排的情况下,接受拆除故居以外的其他选项。

委员会引述的两项客观证据是李光耀发给内阁的信函,以及他所同意的故居装修计划。

1. 依据保存古迹法令(Preservation of Monuments Act)保存故居

何晶在2012年4月30日发电邮给李光耀、李玮玲、李显扬和林雪芬等,告知市建局已提供书面许可,并问李光耀是否需要她再跟进任何事项。

将饭厅列为国家古迹,并拆除故居其他部分。故居原址可改作其他用途。

根据探讨欧思礼路38号处置选项的部长委员会报告,委员会承认不同人对于李光耀对房子去留的意愿有不同见解。委员会在检视所有客观证据以及不同人的意见后,认为李光耀虽然属意要拆除故居,但他也知道内阁部长和其他人反对。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李光耀在2011年7月与内阁会面,除了表示要拆房子的立场,也聆听内阁部长的看法。他相隔五个月后,于12月27日致函内阁表示,内阁一致认为不应拆房子,而他在反思之后决定,若须保留欧思礼路38号,房子的地基须加固,整栋建筑也要翻修,然后必须出租让人继续居住。

2. 政府征用土地,将原址改建为公园、文物中心、研究机构等

部长委员会提出三个选项

部长委员会指出,这是李光耀针对房子去留,最后一次与内阁的正式沟通,而这封信函是李光耀在2011年12月21日立下带有拆除条款的第二版本遗嘱后,不到一周内发出。

就装修计划而言,李显龙总理夫人何晶于2012年1月2日发电邮给李光耀和其他家人,包括李玮玲医生、李显扬和李显扬妻子林雪芬等。何晶在电邮中详述欧思礼路38号的重新发展和装修计划,主要是在保留外部结构和地下层饭厅的同时,彻底改变房子室内格局和所有私人生活空间,以保护李家隐私。

  • 根据现有规划,故居所在土地只能发展两层楼高的综合有地住宅项目。屋主可在故居原址兴建一到两栋独立式洋房,或三四间排屋。
  • 不过如果重新发展,市建局初步评估,这一区土地的最高总容积率(Gross Plot Ratio)其实可改为1.4,兴建五层楼高的住宅。如此一来,故居原址将可兴建约有16个单位的住宅项目(假设单位面积约为95平方公尺)。

委员会指出,李光耀在进一步深思后已做好准备,在有妥当安排的情况下,接受拆除故居以外的其他选项。

根据市建局在2012年4月17日发出的书面许可,该局是在那年3月29日接获申请,之后批准装修计划。市建局也设下两年期限,规定装修工程须在2014年4月17日或之前完工,否则相关批准就会无效。书面许可的收件人是莫玮玮。

保留故居

  • 故居将列为国家古迹,屋主或住户不得违反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原则,对故居(包括其饭厅)进行任何形式的整修。
  • 一旦列为国家古迹,故居得在一年内被强制征用,以免原屋主得长期承担保存工作的责任。
  • 须改变故居所在土地的用途,不可再作为住宅用途。

在李光耀同意房子的装修计划细节后,相关细节和装修申请也提呈给市区重建局。

何晶隔月15日建议着手敲定房子结构和其他设计细节。她表示愿意代表李光耀同建筑师(莫玮玮)和其设计团队合作。李光耀答说:“好的。去做吧。”

李光耀答说:“好的。没有要跟进的……我已经同意了,所以之前才会在发给他们(指市建局)的信上签名。我会把这些信件发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