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前天发表工作报告说,欧思礼路38号房子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物价值;李光耀尽管希望在过世后拆除房子,但也准备在有妥当的安排下,接受拆房之外的选项。
委员会昨晚说,它此前已仔细研究李显扬和李玮玲的看法,以及其他相关的供词和客观佐证。它也再次强调,政府现阶段无须对故居去留作出决定(因为李玮玲仍住在故居),委员会提出的选项是要协助未来政府在必要时,有所依据地做出知情的决定。
李玮玲医生和李显扬不认同部长委员会对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处置选项。李显扬称父亲李光耀是逼于无奈才考虑拆除故居之外的其他选项,但这并不意味着李光耀接受这些选项,因此委员会的说法没有确实反映李光耀的意愿。
她说,父亲李光耀和母亲柯玉芝一早已决定在两人百年之后,故居应被拆除。“爸爸和我一样直率。他很清楚地表明对故居去留的决定。对于爸妈不含糊的决定,如果还无法明白,是需要一种无法想象的严重缺乏智慧或坚决否定事实。在我看来,我大哥(指李显龙总理)和他的委员会轻松自如地有如此优异的表现。”
李玮玲昨午在面簿发贴文表示她不认同委员会的决定。李显扬在李玮玲发贴文数分钟后也发贴文指,父亲李光耀是因无可奈何才会考虑拆除故居之外的选项,但这并不等同李光耀接受这些选项。
委员会提出三个处置选项,供未来政府在需要做决定时考虑:保留故居;只保留具历史价值的地下层饭厅;完全拆除故居并重新发展该地段。
至于2012年提呈给市建局的整修计划,李显扬说计划由李总理夫人何晶提呈,而李光耀是心不甘情不愿地随着她去,只因他以为政府其实已决定要违背他的意愿。
他也说,法庭已在2015年10月发出遗嘱认证,因此最终版本遗嘱是李光耀对故居去留意愿的最后一份完整而又具法律约束力的声明;再加上李光耀数次“坚定不移”的公开表态,“已有超过所需的书面证据,让未来政府了解,也希望能实现父亲的遗愿。”
李显扬认为,考虑到上述实据,委员会声明并没有确实地反映李光耀的意愿。
李玮玲昨午在面簿发贴文表示她不认同委员会的决定。
他说,李总理在父亲生前表示故居将“无可避免”地被列为国家古迹,进而迫使李光耀考虑其他选项。
李显扬指出,李光耀在最终版本遗嘱提到,若儿女无法拆除故居,他希望故居永远不对外开放,只让孩子、孩子的家人和后嗣出入。有鉴于此,委员会提出的选项违背了李光耀的要求,而委员会的“李光耀做好准备接受拆除故居之外选项”的说法具误导性。
李显扬在李玮玲发贴文数分钟后也发贴文指,父亲李光耀是因无可奈何才会考虑拆除故居之外的选项,但这并不等同李光耀接受这些选项。
探讨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处置选项的部长委员会也重申,它是根据三份关键的客观文件提出处置选项。它认为,这三份文件具体表达了李光耀对故居去留的想法和意愿。相关文件是:李光耀最终版本遗嘱的条款、李光耀在2011年12月27日发给内阁的函件,以及李光耀在2012年3月29日向市区重建局申请为欧思礼路38号展开整修和市建局同年4月17日发出的书面许可。
由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领导的部长委员会昨晚回应时表示,会把李玮玲和李显扬的最新回应和之前的声明,连同它昨晚的回应一同提呈给内阁秘书,供未来政府在需要做决定时考虑。
李显扬也批评说,尽管李总理表明回避参与政府任何有关故居的决策,但委员会在考虑选项时过于依赖李总理的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