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国愿意同印度当地的仲裁中心合作,确保大家从这个争议解决机制受益。

他补充说,在未来五年内,印度单是在基础建设方面,所需资金可达8000亿美元(约1万1100亿新元)。随着对印度的投资流量增加,他认为争议解决机制益发重要。

过去六年至八年,印度企业在寻找海外仲裁地解决投资纠纷时,新加坡一直是他们的不二选择。

过去五年,新仲每年都接到涉及投资者与国家的案件。尚穆根希望印度各方在选择海外仲裁地时,继续肯定新加坡和新仲能提供有用的服务。

“因此,如果你放眼印度以外的地方,我认为新加坡与亚洲的任何地方相比,始终是在第一位。”

他说:“未来在涉及投资者与国家的争议中,调解途径相信将获予以更认真的考虑,包括与仲裁程序相结合的争议解决方案。”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前天在印度新德里的一场投资仲裁会议上说,过去的地缘政治事件显示,仲裁中心的所在地须拥有稳定的政治环境、透明的法律,以及良好的监管架构。涉事方也希望自己在案件中的自主权和律师选择权,获得充分尊重。

尚穆根致辞时说,投资仲裁服务这些年来倍受重视。截至2018年,国际上涉及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投资条约争议,并接受仲裁的案件共有942起;每年的新案件已从20年前的不到10起,增加到去年的71起。在所有案件中,印度涉及30起。

另一方面,尚穆根很高兴印度作为新加坡在仲裁和调解领域的重要伙伴,上个月派出代表到我国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

这场投资仲裁会议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简称新仲)举办,首次在印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