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又继续工作两周,但他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他联系上人事经理,对方说公司很快就会支付他一个月的薪水。然而过了一周后,薪水仍没有进账,彼得便决定辞职。公司则立即撤销他的系统和电子邮箱的使用权限。
这家公司的总部位于希腊,在新加坡没有设立业务。人在希腊的人事经理通过电邮告知彼得他获聘了,并在电邮中附上一份雇佣合约,承诺每月工资为7000元,包括公积金在内。由于公司没有本地办事处,公司告诉彼得可以在家办公,而且来临星期一就能开工。
海外司法管辖区给予员工的保障对新加坡雇主而言,可能比最初考虑的还要繁重,尤其当驻海外的员工被裁退或解雇。
根据法律,若雇佣合约的任何一个条款比《雇佣法令》所规定的来得差,有关条款就属违法并视为无效。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受雇于海外雇主在新加坡工作,这名员工通常会获得《雇佣法令》给予的最低法定保障。
刘碧琴说,视工作内容和性质,以及受雇于新加坡公司的员工是否有时需要入境我国工作,公司可以通过零工或承包服务的形式使用外国人的服务,而无须将他们列入发薪名单。
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各异,专家都强调寻求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性。
黄琣淩和华慧君说:“有鉴于员工为身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雇主远程工作时可能出现各种问题,雇主在采取跨境远程办公安排之前,总体上应制定明确的远程办公政策,并咨询他们在新加坡和打算派驻员工的相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税务顾问。”
雇用外国人远程工作 限自由业者与独立承包商
本期《说法识法》向律师和人力资源专家了解,雇员决定跨境为雇主打工之前需要考虑的法律问题。
一些雇主如科技巨头面簿,已经在加大力度推进企业灵活工作政策,让公司各级员工都可以在疫情之后申请继续远程全职工作。这意味着,未来或有更多雇员不只在家办公,还可能跨国远程工作。
彼得多次尝试联系总裁和人事经理,公司依旧拒绝支付薪水,甚至要求彼得提供工作时间记录,证明他为公司服务了一个月。公司最终只支付彼得相等于工作七天的薪水,没有为他缴交公积金或补贴交通和电信费用。
黄琣淩和华慧君指出,如果有关工作受政府管制或不准在海外远程进行,雇主就不能采取跨境远程办公安排。
因此,当局提醒公众在与海外雇主签署雇佣合约前,应调查公司是否有在新加坡设立业务,如查询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记录。
个案:海外雇主拒付全额工资 本地白领追讨无门
个人在考虑为海外雇主工作时,首先应了解有关雇佣合约在雇主国和新加坡是否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雇员的利益。
远程办公目前是全球应对冠病疫情,以及降低传染风险的普遍对策,也相信是后冠病时代的新常态之一。
签署雇佣合约前须了解条款
CNPLaw律师事务所的黄琣淩律师和华慧君律师解释说,无论雇佣合约以哪个管辖法律为依据,我国的《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适用于几乎所有雇员,包括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雇员,除非该法令中有排除情况。
她补充说:“这类员工不在发薪名单上,一般不必申请工作证件。不过,如果他们在新加坡公司的发薪名单上,就可能须要持有工作证件,因为这与雇用外国人才并部署他们到不同国家为新加坡公司工作没什么两样。”
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主席刘碧琴说,搞清楚雇佣合约是基于哪个国家的法律订立的,万一发生纠纷,雇员和雇主才知道应根据哪一国的劳动法处理问题。
数据保护和安全方面的问题也不能忽视。黄琣淩和华慧君说,远程工作的员工仍须遵守法律义务,保护雇主机密信息,以及在受雇期间可能获得或处理的个人数据。
另外,根据人力部网站的资料,如果本地人士为没有在新加坡注册的雇主远程工作,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无法在出现纠纷时协助雇员向雇主索赔。
黄琣淩和华慧君也提醒,有员工在海外远程办公的新加坡雇主,虽然雇佣双方同意以新加坡法律作为合约的管辖法律,他们的雇佣关系仍可能受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约束。
彼得别无他法,只好向TADM求助,后者确认有关公司并未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存有记录,也没有本地办事处,彼得的唯一办法是寻求法律援助来追讨欠薪,但这种境外法律追索一般花费高并难以执行。
上班两周后,尽管公司曾表示将按比例支付当月的薪水和公积金,彼得并没有收到。于是他联系雇主,雇主也承诺不久会付钱给他。
反之,如果员工是根据海外雇主的外国法律雇佣合约受雇,并且所需完成的工作完全在我国境外进行,那么《雇佣法令》通常不适用。《雇佣法令》也没有强制规定该法令会自动适用于受雇在海外司法管辖区工作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2019年11月,人力部和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得知一名雇员在新加坡为一家在海外注册和经营的雇主远程工作,但未能按照与雇主的协议领取工资。
雇主应制定明确跨境远程办公政策
彼得是通过线上求职网站找到这份梦寐以求的工作。他提出应聘申请后,收到与公司总裁进行视讯面试的电邮通知。整个面试过程相当顺利,令他颇有信心能成功应征到工作。
刘碧琴举例,雇佣关系涉及的事项还包括税务影响、医疗福利、员工保险、退休基金、公积金缴交、工会组织,以及确保雇员在海外司法管辖区享有合法工作权利等。
新加坡法律不禁止本地公司雇用人在海外的外国人进行远程工作,但一般限于自由业者和独立承包商。
黄琣淩和华慧君说,如果新加坡雇主希望雇用外国人在海外司法管辖区工作,应寻求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意见。根据雇佣性质,这项安排也可能引起税务问题。
如果个人还是决定接下工作,则应查询雇主在海外的注册机构,了解发生纠纷时可采取的追索方式。签约前,也应清楚了解合约条款,以及雇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海外远程办公的任何安排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员工在家或办公室以外的地点远程办公,可能无法获得公司网络安全系统的充分保护,而导致数据泄露和网络攻击的风险增加。因此,雇主应考虑实行必要安全措施,以更好地保护员工处理的个人数据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