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姓负责人指,员工的手臂是一级烫伤,也因吸入浓烟送院治疗。
据记者观察,店内的陈列室未受殃及,摆放的代步车都完好无损。不过,火势导致储藏室的部分天花板脱落。
陆路交通管理局也鼓励代步车用户使用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器材;在购买代步车时,注意器材是否持有UL2272认证标签。
他说,事发时,店内只有一名员工,而对方正在储藏室内点货。“员工突然发现天花板冒烟,赶紧拿了店内的灭火器就往冒烟的地方喷,可是没有用。他的手臂也被楼顶落下的火苗烫伤……于是员工便自己打电话给民防部队。”
天花板冒烟火苗掉落烫伤
民防部队提醒代步车和行动辅助工具(PMA)用户,应培养良好的防火意识,包括定期检查电池、确保电池没有任何异状、避免在易燃物或是逃生出口附近充电,以及不要在没人看管的情况下,长时间或漏夜为器材充电等。
从明年7月1日起,所有代步车都须符合UL2272标准。为协助车主安全地处置过了期限后无法使用的个人代步工具,车主可在明年3月31日前,将不合规格的电动器材带到指定电子垃圾回收商或陆交局新民通道办事处,让当局安全销毁。
今年上半年涉及个人代步工具和电动脚踏车的火患多达54起,其中36起发生在住宅区内。
该座组屋有约40名住户在民防部队抵达前自行疏散。
初步调查显示,两起火患都和个人代步工具(简称代步车)电源有关,事发时,都有电动踏板车在充电。
提早在11月30日前销毁器材,并符合条件的已注册用户也可获得每台车100元的奖励金。
失火店铺的郑姓负责人(65岁)称,储藏室是封闭的,里面只放置了代步车的零件,如坐垫和灯泡等。
昨天上午11时,在勿洛北和芽笼分别发生与个人代步工具电源有关的火患,事发时,两处都有电动踏板车在充电。在芽笼19巷电动踏板车店火患中的伤者手臂一级烫伤并吸入浓烟,送院治疗。
本地再发生涉及个人代步工具的火患,昨天上午一小时内,勿洛北和芽笼各发生一起火患,有两人送院治疗,目前已出院。
事件发生不到一小时,位于芽笼19巷33号的电动踏板车店铺在11时55分也发生火患。火患涉及店内储藏室的物品。一名员工因烧伤送往中央医院治疗。
根据新加坡民防部队的面簿贴文,第一起事件发生在昨天上午约11时15分,地点是勿洛北4道第106座组屋七楼的一个单位。民防部队到场后,使用一支水枪将火势扑灭,一名男住户因吸入浓烟,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治疗。火患涉及厨房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