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调查显示,222人当中,九人涉嫌到欠债人的住家进行骚扰,27人相信是大耳窿的跑腿,负责使用提款机帮忙转账。其余186人涉嫌在注册银行户头后,将银行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以及电子银行的密码生成器(token)交给大耳窿,用来进行非法贷款活动。

根据放贷人法令,若非法贷款公司使用任何人的银行户头、银行卡或电子银行的密码生成器进行非法放贷行为,这人将被视为协助非法放贷活动。初犯者罪成可面对3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监禁长达四年,鞭刑多达六下。

警方过去两个星期在全岛各地展开“反大耳窿行动”,222名年龄介于15岁至77岁的男女因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至于为非法贷款公司去骚扰别人,初犯者可面对5000元至5万元罚款,监禁长达五年,鞭刑多达六下。

根据警方昨天的文告,刑事侦查局警员在10月26日至11月8日间,连同七个地区的警署在全岛各地展开大型扫荡行动,打击非法放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