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甚至称,到了2013年底,李光耀开始质疑房子是否真的已列为受保留建筑物,而他后来得知没这回事。辩方立场是,文章所引述的内容来自总理弟妹公开发表的指控,而且都是真实的。

不过,诉方举证驳回指控,并还原李光耀当年决定不拆除故居的真相。根据诉方开庭陈词,辩方称李光耀是在2011年10月份,得知房子列为受保留建筑物才改遗嘱,把房子遗赠给总理以及删除拆除故居条文。

李总理日前在庭上供证时也指出,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房子是否已列为受保留建筑物,而是李家根本不应从拆掉和重新发展房子中谋利,也不可希冀房子被征收后获得赔偿。

诉方强调,许渊臣对真相并不知情,他原本声称要传召总理弟妹,最后却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传召李光耀的私人律师柯金梨。诉方说:“许渊臣并不清楚柯女士会说什么,他只是希望柯女士可能说出一些能帮助到他的话。”

诉方批评,辩方说法毫无逻辑,因为李光耀在同年8月份就已决定把房子遗赠给总理。再说,李光耀把房子遗赠给总理与删除拆除故居条文,这两件事情发生在不同时间点,间隔超过一年,完全不如辩方所称,是因总理误导父亲而致。

被指诽谤总理的网络公民文章写道,李玮玲医生曾发表面簿贴文,指总理误导父亲李光耀,令后者以为房子已被政府列为受保留建筑物,这进而促使李光耀更改遗嘱内容。

呈堂证据也揭露,总理在同年7月份发给父亲与弟妹的电邮中谈及拆除房子,他没说房子已列为受保留建筑物。

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是否曾误以为,欧思礼路房子已列为受保留建筑物,为此才更改遗嘱内容?诉辩双方对此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