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对四项抵触传染病(冠病19居家令)条例2020的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10月11日的《新明日报》。
隔天上午,被告收到简讯表示他确诊患上冠病,从19日到22日住院四天,之后在白沙职总D’Resort度假村进行隔离至27日。
3日上午11时25分,被告去勿洛地铁站见女性朋友,两人一同去了加冷一带。被告晚上8时才回家,共在外待了八个半小时,隔天上午才收到阴性检测结果。
同天下午3时50分至晚上10时13分,被告到新加坡博览中心待了超过六小时。
案情显示,去年9月2日,被告因喉咙痛和呕吐,到民防学院的医疗中心看诊,被医生诊断出上呼吸道感染和胃炎。
被告却在同天下午4时45分到晚上10时10分,搭地铁和巴士去淡滨尼宜家溜达超过五小时。
被告又于18日中午12时,搭地铁去了索美塞公园(Somerset Skate Park),之后到白沙浮广场趴趴走,晚上10时才回家,在外溜达共10小时。
去年9月17日,被告因流鼻涕、喉咙痛和发烧看诊,被医生诊断出上呼吸道感染,进行冠病检测后,从17日到19日拿了三天病假。
服役人员两度在等候冠病检测结果出炉前,出外趴趴走数小时,结果第二次检测隔日确诊,被判坐牢18周。
被告是23岁的法都拉(Fathullah Bin Abdul Rahman),案发时是国民服役人员,住在芽笼东中路一带。
被告当时也进行冠病检测,拿了2日到4日的三天病假。医生提醒他在等待结果期间,必须全程待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