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到咖啡店闹事,一共做了五件不同打扰食客的事。第一,被告被指到不同桌向食客大喊并高声唱歌。第二,被告拿着一台手提电脑,要食客买电脑。第三,她将衣服拉上露出肚子。第四,她抢走一名食客的手机。最后,她还抢走一名食客的啤酒拿来喝。

刚接手咖啡店的52岁经营者,听职员和顾客说被告总是在附近闹事。他最初不理被告,但其行为吓到了顾客,于是想上前让她离开,但顾客纷纷让他不要这样做,以免被告变得暴力。

被告是49岁的林素玲(译音),案发时无业。她面对两项公共滋扰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10月5日,地点在菜市道第37座组屋的咖啡店。

阿嫂醉酒大闹咖啡店,做出高歌、露肚皮、抢啤酒等骚扰食客的行径惹官司入狱六周,昨天(11月5日)庭上求情自揭这是她第八次入狱。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1年11月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