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局仍会向他们派发军人身份证(military IC),因为军人身份证依旧是他们用来表明在武装部队服务的主要证件。
从本月15日起,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在服役期间,不必把国民身份证交由当局保管。
国防部说,新加坡当时作为一个刚独立的国家,没有强大的军事传统,因此武装部队军人携带军人身份证,是为了提醒他们保家卫国的角色和责任。
我国自1967年推行国民服役制度以来,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就必须交出国民身份证,以换取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人身份证。
内政部也跟随同样做法,在新加坡警察部队和新加坡民防部队履行国民服役的人员,也不再须要交出他们的国民身份证。
国防部昨天发文告宣布这项消息时说,国防部会在今年11月之前,分阶段把国民身份证归还正在服役的人员。
国防部说:“过去55年,超过100万名新加坡男性履行了国民服役义务,国人也认可国民服役是服役人员为我国建立强大国防实力必须履行的责任。我国已成功培养了几代人的军事精神。因此,国防部不再要求全职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在入伍时交出国民身份证。”
两个部队会继续向他们派发国民服役身份证,作为他们在这两个内政团队服役的主要识别证件。
受这项政策改变影响的是所有新加坡武装部队国民服役人员和正规军人,以及从本月起入伍的内政团队全职国民服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