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被告在2021年2月24日晚上,到碧山柏民宾通道的一个商业单位参加派对。警方接获通报后,在隔天凌晨2时许展开取缔行动,发现被告和另外14名男女在单位内喝酒唱歌。当时我国处于解封第三阶段,不允许超过八人聚会,他们因此违反了冠病条例。

被告原本躺在走道上,她起初听从男警员指示坐起身。男警员询问被告的手机解锁密码,以帮忙联络友人来接她,被告却多次给错密码,接着突然情绪激动猛踢男警员。她被押上警车后,又多次踢另一名女警的大腿。

女警再次指示被告把钱收起来,她却抽出100元要塞给女警,还称“不可以放回去(手提包)”。女警过后通报上司指被告企图行贿。

来自中国的陈媛媛(28岁)事后被控七项控状,包括企图行贿、抵触冠病19(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和对公务员动粗等罪状。她星期四(8月11日)承认其中三项,法官把其他四项罪名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10周和罚款3000元。

但控方反驳说,无法确定被告的病情是否影响她犯案,尽管医药报告内提及她曾在2016年恐慌症发作,但这距离案发时间已有五年。控方也说,被告企图贿赂警队人员,法庭有必要严惩这类罪行,以儆效尤。

另外,在同年1月8日晚上9时许,一名男警员接到通报称被告喝醉酒在丹戎巴葛的道拉实街闹事,于是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另外,被告也在同年6月21日早上9时许,在一个公寓单位内持刀恐吓一名男子。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患有重度抑郁症和焦虑症,她因喝醉酒一时情绪激动,才对警员动粗,而且她是初犯,恳请法官轻判。

两名警员搜查被告时,被告突然从手提包拿出一叠钞票放在桌上,并以华语告诉其中一名女警“这个钱是给你的”。

女警当时回说他们是警务人员,不会收下钱,并指示被告把钱收起来。然而,被告完全不听劝,反而用几张折叠纸夹着这叠钞票,告诉女警“我给你小费”。

女子醉酒闹事踢伤两名警员,隔月又违反冠病条例参与15人聚会,结果警方上门取缔时,她却拿出一叠钞票要给女警当“小费”,还多次不顾劝说,抽出100元钞票试图塞给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