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没证据显示被告无法步行100米到住家,当下也没有任何紧急情况迫使他开车。他醉得无法驾驶,却因为贪图方便移车,不顾禁止酒驾的法令,也罔顾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人名译音)
法官:被告贪图方便移车 罔顾公路使用者安全
苏呢尔律师说,被告罹患腓骨肌萎缩症(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无法步行长距离,车子因此不能停太远。他表示,被告当时只行驶80米至100米,全程都在停车场,没撞伤人或损坏其他汽车,恳请法官当作特殊案件处理,判他坐牢两周至三周,罚款以及吊销驾照六年。
车子来到碧山13街的露天停车场时,被告吩咐司机把车停在靠近住家组屋的停车位,但当时没有空位,代驾司机于是把车停在100米外的停车位就离开。
被告在车上睡着,醒来发现车子距离住家有一段距离,于是开车另找停车位,过程中一度撞上路堤。楼上居民看到这一幕后报警。
警方抵达时,被告已把车停好,但警员闻到被告身上的酒味,于是为被告进行呼吸检测,结果被告不过关,当场被捕,后来还被验出每100毫升血液含有201毫克酒精,远远超过法定的80毫克酒精上限。
根据国家法院法官萨利娜·伊萨克日前发表的判词,被告邓戴杰(45岁)在2022年7月14日承认一项酒驾罪名,他事后针对刑罚上诉。
2021年6月7日傍晚7时30分许,被告到朋友家做客,喝了稍微超过一瓶的红酒。他在隔天凌晨1时许离开前,特地找来代驾司机,驾着被告的保时捷休旅车,把他送回家。
曾因酒驾惹官司,男子从此酒后不开车,每次喝酒之后都找代驾司机开车把自己载回家。一回代驾司机找不到停车位,男子在代驾司机离开后自行停车,撞上路堤,居民看到报警,他也因此被判坐牢六周,罚款9000元和吊销驾驶执照六年。
被告邓戴杰承认一项酒驾罪名,但认为自己每次喝酒就一定找代驾司机,唯独这次“犯了很愚蠢的错误”,因此针对刑罚上诉。
代表律师苏呢尔(Sunil Sudheesan)说,被告在2009年犯下酒驾罪后就格外谨慎,每次喝酒就一定找代驾司机把自己送回家,唯独这次“犯了很愚蠢的错误”。
控方指被告有酒驾案底,此次血液酒精含量也特高,认为法官应该判他坐牢八周至10周,罚款1万元至1万5000元,以及吊销驾照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