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开始采用摄像机以来,摄像机的使用次数逐年增加,过去两年平均每年约2800次,比2019年的约1800次增加超过五成。
环境局环境卫生行动司高级助理司长周文满受访时说:“公众反馈时最好能提供多一些详情,例如垃圾是从哪里扔下的、事发时间和丢下的物品等。少了这些资料,我们就须耗费更多资源来收集情报才能立案。”
立案之后,环境局会评估是否能在事发地点附近装置监察摄像机,捕捉垃圾虫高楼抛物。不过一些地方受环境限制,例如有遮挡、没有合适的位置等,而无法摆放摄像机。
用摄像机捉垃圾虫次数 过去两年增加超过五成
比起一般乱丢垃圾,捉高楼抛物的垃圾虫更具挑战性。周文满说,稽查员巡逻时看到有人随地丢垃圾马上就能记录在案,但高楼抛物的人在家中犯案,稽查员很难时刻驻守住宅区等着捉人。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人外出,今年的执法次数开始增加,今年上半年有超过9000次,当局共发出203张劳改令。
不少公众的反馈,都是针对同一类高楼抛物事件。常见的垃圾包括烟蒂、纸巾和公众喂鸽子扔下的厨余,偶尔也会有卫生棉、纸尿片、扫把,甚至是粪便等。
初犯者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000元;第二次被控可被罚款最多4000元;第三次或以上可罚款最多1万元。除了罚款,法庭也有权发出劳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下令违法者清理公共场所。
晾在外面的衣服被楼上邻居扔下的剩饭剩菜弄脏、家里莫名其妙出现烟蒂……高楼抛物的问题让一些公众不胜其扰。过去三年,国家环境局平均每年接获近3万起有关高楼抛物的投诉,每年被控上庭的案件约1600起。
高楼抛物者会在环境公共卫生法令下被控,案件不能以缴付销案罚款的方式解决。2019年约有1100起案件被控上庭、2020年约2000起,去年则约1500起。
他举例,“我住的组屋有人从楼上丢垃圾”“我在家楼下看到很多垃圾”,都属于缺乏线索的反馈。
一旦拍到某个单位高楼抛物的证据,案件就会交由调查人员接手,以找出垃圾虫的身份,包括向住在单位内的所有人和事发时到访的客人问话。
环境局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数据显示,当局在2019年接到约2万2000起有关高楼抛物的反馈、2020年约3万5000起,去年则有3万2000起左右。
若公众提供的线索充足,环境局能立案调查;若线索不足,则须派稽查员到事发地点收集更多情报。环境局会把这些资料输入系统中,借助数据分析选出足以立案的反馈。2019年至2021年间,环境局立案处理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100起。
疫情期间公共场所的人流量锐减,执法行动的重心转往住宅区,随地丢垃圾被取缔的情况因此减少了。执法次数从2019年的约2万7600次,减至2020年约1万7400次,去年进一步减至约1万40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