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说,公众可以发送视频或照片等资料给陆交局,通报涉及行动辅助工具的违例事件。这可协助当局了解违例热点,并加强执法。他也希望公众能谅解当局无法在接获通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到场,因为他们到达时违例者已离开。

公众日后如果要使用行动辅助工具,或许须先符合一些特定条件。

公众如果要举报这类违例情况,可将视频和照片等信息发送到陆交局的手机应用“MyTransport.SG”或电邮feedback@lta.gov.sg。

例如,所有行动辅助工具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0公里、电动代步车只能有一个座位等。陆交局也定期在全岛进行执法行动,使用违例器材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和坐牢最长六个月,器材也会被充公。

马炎庆说,尽管如此,当局了解还是有人滥用这些工具。陆交局活跃通勤咨询小组的工作计划之一,就是将检讨有关行动辅助工具的条例和限制,例如是否要对使用者设定先决条件等。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星期一(11月28日)在国会回答议员陈浍敏(义顺集选区)行动辅助工具的管制问题时说,与其管制拥有权,陆路交通管理局已制定条规,确保人们在人行道与骑行道上安全地使用这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