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聊天时,被告趁机非礼受害人的臀部,并且称赞她的身材。受害人对被告的行为感到恶心,当下不知如何反应。

案发前的晚上,两人在一场工作活动上认识,并且相互交换名片。

工作活动在晚上11时半结束后,一大组人分批乘车去中央广场。受害人当时特地避开被告,与他乘搭不同车辆,抵达酒廊后也故意不和他同桌。

非礼案发生于今年9月26日凌晨1时,在位于马可新路(Magazine Road)中央广场(Central Mall)的一家KTV酒廊。

当晚,被告继续找机会不断接近受害人,与她谈话时频频把手搭在受害人的腰间。

此外,被告还通过手机短信发起追求攻势,包括告诉受害人“你的笑容让我欲罢不能”,而受害人对此只是简单回了一句“哈哈”。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能源公司当石油交易员,受害人则从事相关行业,与被告的公司有工作上往来。

被告回家后继续发短信骚扰受害人,受害人之后决定将被告拉黑,并在三天后报案。

来自约旦的被告伊曼阿德拉赫曼(Emad Abdel Rahman Shehadeh Abdul Wahid)星期四(12月22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非礼控状后,被判罚款4000元。他也通过代表律师在庭上向受害人公开道歉。

一名37岁石油交易员在工作场合邂逅年长女子后,对她穷追不舍,大赞对方的姿色与身材。女子尽量躲避,但还是逃不过对方的“狼爪”,她被男子非礼臀部后,将对方拉黑并报警。

不过,被告不肯放弃,他叫受害人坐在他身边,开始对她甜言蜜语,让她感到不自在。

被告也尝试打听受害人的感情状态,同时追问受害人是否可以跟他多见面和吃晚餐等。

谈话过程中,被告大赞受害人非常有魅力,并表示以她的年龄来说保养得很好。法庭文件没有揭露受害人的具体年龄。受害人没有多加理会被告,而是转向与别人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