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上一次过堂是在12月2日,当时国家法院法官下令将被告还押三周,以进行精神评估。

案件星期五再次过堂时,控方说心理卫生学院要求把被告还押多三周,以便继续对她的精神状况进行评估。

陈秋燕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指她于11月3日晚上8时至翌日凌晨5时25分,在盛港河谷通道(Rivervale Drive)第190A座组屋一个15楼单位谋杀67岁养父陈亚邦。

根据《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被告的养父养母因没有子女而决定领养孩子,把在马来西亚刚出世的被告带到新加坡抚养。

31岁的陈秋燕目前还押樟宜女子监狱,戴眼镜和蓄着一头长发的她在星期五(12月23日)通过视讯出庭时,神情看起来相当淡定。她至今未请代表律师。

被告的养父生前是屠宰场员工,七八年前退休,约五年前中风,养母原本在超市和咖啡店工作,三年前罹患肺癌,案发两个月前去世。(人名译音)

女子涉嫌谋杀养父案过堂,由于心理卫生学院需要更多时间对被告进行精神评估,法官因此批准控方申请,将女子还押多三周以完成检查。

法官批准控方要求,把案件展延至1月13日再次过堂。若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将面对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