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追查之下发现被告涉及其中,他当时充当钱骡帮不法之徒提款,还提供朋友的银行户头接收10名受害者约8万多元骗款,他则从中赚取2000元佣金。
现年20岁的被告承认七项抢劫、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和拍裸露视频等控状,余下九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由于案发时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他的姓名。
2021年5月,被告得知一名20岁男子欠下朋友8000元后,便答应帮朋友讨回这笔钱。他之后连同另外三人围堵受害男子,并抢走他身上所有值钱的物品,包括名牌包及帽子和苹果手机等,共价值1472元。
青年两年多内犯下多起罪案,包括结伙打劫和逼迫他人拍下裸露视频,甚至参与华侨银行钓鱼诈骗案,帮不法之徒洗黑钱,他在星期二(1月17日)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
警方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间,接获768起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的报案,损失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
此外,被告曾在一家夜店内不满16岁青年瞪他而殴打对方,还逼对方交出价值6300元的金链和金戒指等。
由于这些物品凑不足8000元,被告逼迫受害人脱光身子拍下视频,之后才离开现场。
调查显示,被告当时是在保释期间犯案,而他落网前还犯下结伙打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