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汤志光也涉嫌在2006年9月,为黄国诚支付他和妻子到中国旅游的大约5850元旅费。根据贪污调查局早前发出的文告,汤志光在2008年离开新加坡,2022年回国时落网。黄国诚事后将贿款全数交给贪污调查局,陈新星则归还5万元。

涉及此案的Corus东南亚公司区域总经理汤志光(53岁)在2008年因为行贿被调查,他在调查期间潜逃,在国外生活10多年,2022年回国才落网。随着汤志光被捕,陈黄案件总算有个了结。

2008年初,陈新星向汤志光提及自己的出游计划。为了维持合作关系,汤志光主动承包陈新星的旅费,让陈新星带妻儿到日本旅行。

吉宝远东两名前经理10多年前接受供应公司人员贿赂,在后者包办旅费的情况下带家人出国游玩,两人星期五(2月17日)被罚款。

根据案情,Corus东南亚公司主要业务是钢铁交易,是吉宝远东的供应商之一。因为工作上的关系,两名被告结识了汤志光。

陈新星承认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法官判决时将他面对的另外三项控状纳入考量,判他罚款8万5000元,以及须缴付约3672元罚金。

供应公司涉案总经理 行贿被查潜逃10多年

黄国诚则在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下被判罚款1万5000元。

调查显示,汤志光以支付旅费方式,前后贿赂陈新星5万3672元,包括2008年两次帮陈新星支付到日本的3万多元旅费,以及在2007年帮对方承担2万多元到意大利的旅费。

涉嫌行贿的汤志光也被控上庭,共面对19项控状。目前,他的案件处于审前会议阶段。

两个被告陈新星(64岁)和黄国诚(72岁)案发时都在吉宝远东(Keppel FELS)工作,分别担任高级分包商经理,以及采购部门高级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