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这是须要政治支持的。我很高兴新加坡和我国国会是一致支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及通过公平和公正的方法在我们管辖范围内和以外的区域可持续地开采资源。

各国能够在联合国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协议”达成共识,外交部长维文指出,这显示多边合作仍然是有效和有益的,如今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来解决全球问题。

维文说,我国也能从这项条约中受益。通过采取科学最佳实践方式,并落实开放科学的原则,它能让我国的高等教育学府和研究机构更容易获取资料和海洋样本,为科研领域制造新的机会。这包括来自新加坡国立大学的李光前自然博物馆、新加坡科技研究局、国立研究基金会等的研究员。

——外交部长维文

这项具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旨在保护和加强公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这是推进2030年之前保护全球30%陆地和海洋的目标的关键部分。

经过将近20年磋商后,由新加坡人担任主席的一个联合国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大会上,逾百国的谈判代表终于在3月4日就“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简称BBNJ)协议”达成共识。

维文在答复陈立峰的补充提问时指出,完成谈判后,目前的挑战是让各国批准条约成为缔约国,并且采取实际行动,包括制定政策、立法并实施计划。

从长远来看,我国可以通过外交部的新加坡合作计划,分享我国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新加坡人也可以通过可持续和零废的生活方式,为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与海洋作出贡献。

至于我国如何为达成这项条约的目标作出贡献,他指出,从近期来看,我国可以与其他国家,以及区域与国际组织合作,争取早日批准和执行这项条约。

外交部长维文医生星期二(3月21日)在国会答复陈立峰(后港区)关于这项条约的口头询问时说,这也肯定了新加坡在全球舞台上扮演可信赖的对话者和桥梁建设者的角色,并凸显我国在制定国际海洋法方面的主导作用。

“老实说,这是须要政治支持的。我很高兴新加坡和我国国会是一致支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及通过公平和公正的方法在我们管辖范围内和以外的区域可持续地开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