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发文告悼念陈锦海,形容他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即使自身面临巨大挑战,也坚守职责,并以标志性的幽默感鼓励所有律师。张祉盈律师代表义正律师事务所,向合伙人陈锦海致哀,指他的离世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希望他的精神长存。

《联合早报》报道,汤申路上段星期五(7月7日)发生致命车祸,一辆罗厘冲过路中央分界堤,与对向车道的三辆车子相撞,其中一辆黑色汽车严重变形。70岁的男驾驶受困其中,拯救人员切开车顶后将他送院,但未能挽回性命。

另一位法律界的重要人物、去年1月起担任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的陈锦海,因不敌癌症于星期六(8日)与世长辞,终年57岁。

我国法律界两天内接连失去两位重量级人物。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陈毓麟(70岁)不幸遭失控罗厘猛撞,送院后伤重不治;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陈锦海(57岁)不敌癌魔与世长辞。

律师公会:陈锦海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

死者证实是国大法学院荣誉教授陈毓麟。

国大法学院前任院长陈西文教授受访时,对陈毓麟骤逝感到震惊和悲痛。他形容陈毓麟教学时充满热情且不断创新,为国大奉献了40多年的时光。

陈毓麟生前桃李满天下,多名受他指导的律师受访时,都对他的离世深表遗憾。

前官委议员谢邕邕与陈毓麟是挚友,30多年来一路扶持,她形容死者孝顺并富有爱心,平日喜欢开车和唱歌。“这个世界失去了一个好人,我也失去了一位知己。”

陈锦海在走马上任两个月后不幸患癌,直到同年7月才公布消息,在司法界抛下震撼弹。他成为执业律师31年,已婚但无子,曾在涉及新加坡民主党等的诽谤诉讼中,代表当时的起诉人,即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李显龙总理。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脸书贴文写道,他与陈锦海认识多年,陈锦海不仅机智也拥有美好的心灵。他感叹陈锦海在57岁逝去太过年轻且过早,“我向他的家人表达最深切的慰问。”

国大法学院荣誉教授陈毓麟。(新加坡国立大学网站)

Foo & Quek LLC吴立志律师忆述,陈毓麟是敬业的教育家,总能把复杂的法律概念传授给学生,还时常留堂答疑解惑,为人谦虚和蔼。Meritus Law LLC林丹宁律师则说,他是少数不使用幻灯片教学的教授,专注在课堂上深入浅出剖析案例,提炼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