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蔚(盛港集选区)也提出领养程序日后或变得更繁琐的担忧。有居民向他反映再婚后要申请领养孩子时遇到问题,尤其是外籍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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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被告在看护受害者期间以治疗为由,非礼少女。2020年10月,被告趁妻子和儿子不在家时,与当时16岁的少女发生性行为。少女同年11月向教师倾诉,教师报警后才揭发被告的罪行。他去年被判坐牢10年及打鞭九下。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星期三(1月10日)在国会答复四名议员有关领养过程的安全措施,以及社会工作者辨识虐待案的能力等问题时,说明现有的程序。
孙雪玲回应时说,申请者在领养孩子前得参加讲解会,接受全面评估。评估由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委任的领养服务机构负责,以了解申请者是否有能力及适合的环境养育孩子等。现有程序旨在保障孩子的利益,无论国籍。
孙雪玲:不幸事件令人遗憾 但也不能矫枉过正
议员娜蒂雅(宏茂桥集选区)关注收容所与相关机构的安全措施,如何确保监督程序严谨,尤其是照顾曾受过创伤的少年。孙雪玲指出,社会及家庭发展部调查了干案者与妻子的背景,确定两人没有不良纪录,适合照顾少女。工作人员也通过观察双方见面时的互动、家访等,跟进少女的情况,期间没有发现异样。少女也不曾反映遭性侵。
孙雪玲说:“社会服务工作者可通过家访和观察来跟进孩子的情况,但未必能每天这么做,他们同时得处理其他案例,而学校教师或邻居可能与孩子有更频密的接触……我希望,更多公众能提高对家暴、性侵迹象的意识。”
她在回答何廷儒(盛港集选区)有关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辨识及处理虐待案例的询问时说,当局将陆续为社会服务工作者提供更统一的评估工具,指导他们在什么情况下应通报。
孙雪玲说,当局会继续向这些机构强调慎选及培训义工的重要,须时刻注意受惠者的安全与身心健康。这是一起令人遗憾的不幸事件,但也不能因此矫枉过正,阻止收容所与想行善的社区伙伴和义工协作帮助受惠者。
当局也会继续加强社服人员与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辨识家暴、性侵迹象的能力,但保护儿童少年的安全需要社会各方的集体协作。
男子在工作中认识收容所少女,说服妻子考虑收养,却在暂时看护少女期间性侵她。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指出,收容所都会检查工作人员和义工是否有犯罪记录,而这名男子在犯案前并没有前科。当局有一套措施评估领养申请者的背景和能力。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这起案件中的39岁被告当时是一家露营公司的总经理。他2018年9月在收容所举办活动时认识受害者,一年后说服妻子考虑收养少女。当局评估后认为被告一家适合成为看护者,被告与家人开始与少女定期会面相处。少女自2020年9月起住在被告家中。
被告与妻子曾表达领养少女的意愿,事发时还没正式收养她。
少女有段不愉快的成长经历,13岁时目睹母亲自杀,后来更惨遭父亲性虐待,导致她有自残行为。少女目前由亲戚照顾,获社工与心理专家的支援。
收容所都会检查员工、义工等的背景,才让有关人员与孩童少年接触。案件中的收容所遵守了应有的程序。被告当时并没有犯罪记录。收容所也尽责跟进少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