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开始先与丁永顺聊宗教,接着问丁永顺是否有兴趣帮忙在新加坡接收一些客户的付款,然后把款项兑换成比特币转给他,并且能从中获得约5%佣金。丁永顺答应帮忙转移款项。

同年8月17日,丁永顺被警方调查并且接到通告,得知他所帮忙转移的款项其实是来自网络爱情骗案的赃款。但丁永顺不理警方的通知,继续帮男子洗黑钱,他在2021年8月底至隔年6月,一共接收和转移12万3218元赃款。根据调查,丁永顺所收到的佣金约4000余元。

男子丁永顺(64岁)星期四(3月7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11个月。他一共面对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以及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

2021年6月27日至8月16日,丁永顺用他的银行户头接收男子要他处理的款项,接着他将款项提取出来,到比特币贩卖机将现金兑换成比特币,再把比特币转移到男子所指定的电子钱包。

一通越洋电话让男子与一名自称在台湾的商人结缘,开始帮后者在新加坡接收“客户付款”,再把款项兑换成比特币转给商人;尽管后来知道所转手的是网络爱情骗案的款项,但男子仍继续犯案,转移12万余元赃款。

根据案情,2021年6月,丁永顺的家人接到一通越洋电话,家人把电话交给丁永顺与对方沟通。电话中的男子自称是“Bong”,是一名在台湾从事布料生意的韩国籍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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